陈共财政学第7版笔记和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 财政概念和财政职能
1.1 复习笔记
一、财政概念
1.财政的基本含义和基本特征

(1)财政的基本含义
①“财政”一词的来源
②财政是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
财政是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这种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因而财政是一种国家或政府的经济行为。
国家:国家是政治权力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国家具有政治、社会和经济职能,而财政是为国家实施并实现其职能提供财力的,因而说财政是国家的经济行为或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无疑是正确的。
政府:政府是国家的执行机构和行政机关,国家是通过执行机构和行政机关来实施并实现其职能的,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最高权力机构产生,具体贯彻执行由最高权力机构制定的法律和通过的决议,并受最高权力机构的立法监督。
③简略的财政概念
从实际工作来看,财政是指政府的一个经济部门,即财政部门,它是政府的一个综合性部门,通过财政收支活动筹集和供给经费和资金,保证实现政府的职能。
从经济学的意义来理解,财政是一个经济范畴,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也可以理解为,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但这里的“分配”应理解为广义的分配,既包括生产要素的分配,也包括个人收入的分配。

(2)财政的基本特征
①公共性与阶级性
阶级性:国家历来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政府则是执行统治阶级意志的权力机构,因而财政既然是国家或政府的经济行为,那么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不言而喻的。
公共性:a.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前提的。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
b.公与私是对应的。就财产而言,公与私是产权关系的界定问题;就行政管理或事务管理而言,则是社会分工问题。
②强制性与非直接偿还性
强制性:财政这种经济行为及其运行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令来实施的。当国家产生以后,对社会产品占有的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权力:所有者权力和国家政治权力,前者依据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所有权占有,后者则凭借政治权力占有。
非直接偿还性:从财政收支的整体过程来看,我国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就这个意义上说,税收具有间接的偿还性,但是,每一个纳税人都无权要求从公共支出中享受与他的纳税额等值的福利。
③收入与支出的对称性(或平衡性)
财政的运行过程是有收有支,即通过“收入一支出、支出一收入”过程运行的,因而收入与支出的对称性构成财政运行的一个重要特征。收支是否对称或平衡构成财政运行的主要矛盾。
围绕收支平衡这个轴心,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并提高使用效益,制定合理的税收和收费制度并保证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发挥国债的积极作用又防止赤字和国债发行的失控,制定财政管理体制,合理调节中央与地方关系,依据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财政政策等,就构成财政学的一条主线。

2.公共物品与公共需要——财政学的两个基础性概念

(1)公共物品
①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
公共物品是和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人类社会需要的各式各样的商品和服务,根据需求主体和供给渠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两大类:
a.由市场供给用来满足个别人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称为私人物品;
b.由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公共部门提供用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称为公共物品。
②区分或辨别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标准
区分或辨别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通常应用两个基本标准:一是排他性和非排他性;二是竞争性和非竞争性。
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a.排他性是指个人可以被排除在消费某种商品和服务的利益之外,当消费者购买某种私人商品和服务后,他人就不能享用商品和服务所带来的利益。竞争性是指消费者的增加将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每多提供一件或一种私人物品,都要增加生产成本。
b.非排他性是指一些人享用公共物品带来的利益而不能排除其他一些人同时从公共物品中受益。非竞争性是指消费者的增加不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或者说,提供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
外部效应和效用的不可分割性,也是公共物品的重要特征。
③混合物品
有些物品兼备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特征,因而称之为混合物品或准公共物品。
a.其中有些物品具有非竞争性而不具有非排他性。
b.其中有些物品只具有不充分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种特征往往是由过分拥挤和外部效应两种不同情况引起的。

(2)公共需要
①公共需要与私人需要
人类社会的需要从最终需要来看无非是两类需要:一类是私人的个别需要,一类是社会的公共需要。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市场提供私人物品用于满足私人的个别需要,由国家机关和公共部门提供公共物品用于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
②公共需要的特征
a.公共需要是社会公众在生产、生活和工作中的共同需要,它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人人有份的个人需要或个别需要的数学加总。
b.公共需要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可以无差别地共同享用的需要,一个或一些社会成员享用并不排斥其他社会成员享用。
c.社会成员享用社会公共需要也要付出代价(如缴税或付费),但这里的规则不是等价交换原则,各社会成员的付出与其所得是不对称的,不能说谁多付出就多享用,少付出少享用,不付出就不得享用。
d.满足公共需要是政府的职责,所以,满足公共需要的物质手段,只能是通过政府征税和收费支撑的由国家机关和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物品。
③公共需要涵盖的范围
a.包括政府执行其职能以及执行某些社会职能的需要,诸如行政、国防、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
b.也包括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风险产业的投资;
c.从广义上讲,还包括政府为调节市场经济运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各项政策提供的服务,等等。
④社会的公共需要是共同的,但又是历史的、特殊的
共同性:一般地说,公共需要在任何社会形态下都是存在的,不因社会形态的更迭而消失,这是共同性。
特殊性:公共需要又总是特殊的,即具体地存在于特定的社会形态之中。
对公共需要的历史性可以沿着两条线索去探讨:
a.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线索,研究在一个个具体的经济发展阶段上,社会产生了或可能产生怎样一些公共需要;
b.生产关系变迁的线索,研究在一个个具体的社会形态下,统治阶级或集团如何以社会公共需要的名义将剩余产品的分配做有利于本阶级或集团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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