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我离职了。
不是我找到了离职,是离职找到了我。(哈哈,不是被离,哲学一点的讲法。)
曾经招我进公司的经理说的好,离职无非三种原因:一是和公司领导或同事有矛盾,二是工资不到位,三是学不到东西。总结的很到位,我离职是因为二三五五开。 在这段日子里,我总感觉自己是个青蛙,对,就是那个被温水煮的青蛙。于是,我毅然而然的选择在这个节点递交了辞职报告。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了前几天的李哥手抖的事情,艹,难受! 我只是个勉强上得过黄金的LOL玩家,至此至终都支持LPL,但唯独喜欢Faker这个选手。
他才23!他才23!他才23! 我喜欢这个人,钦佩这个人,只因为这个人渴望胜利,试问谁又不渴望胜利呢?
林志炫的浮夸里有句歌词:谁不觊觎着 要站在舞台中央 光环只为我闪烁 。
我好高骛远,不,我只是不想止步不前。我在通往光明的路上,我想看到下一秒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