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山西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有关规定出台,于5月1日起已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一、提取条件
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以每年(间隔12个月)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
二、提取额度
产权人及配偶在公积金账户余额范围内合计可提取额度为建筑面积*1.6元(太原市住宅平米物业费月收取标准上限)*12个月(计算结果取整到百位);当年未申请的以后不再进行累计。
三、提取资料
产权人本人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浦发银行卡原件。
产权人配偶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浦发银行卡原件。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可以按照本通知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到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及时办理,需要进一步核查的,自受理申请之日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weixin_45322830/article/details/94448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