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DAP & Implementation

LDAP

 LDAP是轻量目录访问协议,英文全称是Lightweight Directory Access Protocol,一般都简称为LDAP。它是基于X.500标准的,但是简单多了并且可以根据需要定制。与X.500不同,LDAP支持TCP/IP,这对访问Internet是必须的。LDAP的核心规范在RFC中都有定义,所有与LDAP相关的RFC都可以在LDAPman RFC网页中找到。
LDAP目录以树状的层次结构来存储数据。如果你对自顶向下的DNS树或UNIX文件的目录树比较熟悉,也就很容易掌握LDAP目录树这个概念了。就象DNS的主机名那样,LDAP目录记录的标识名(Distinguished Name,简称DN)是用来读取单个记录,以及回溯到树的顶部。后面会做详细地介绍。
为什么要用层次结构来组织数据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下面是可能遇到的一些情况:
l 如果你想把所有的美国客户的联系信息都“推”到位于到西雅图办公室(负责营销)的LDAP服务器上,但是你不想把公司的资产管理信息“推”到那里。
l 你可能想根据目录树的结构给予不同的员工组不同的权限。在下面的例子里,资产管理组对“asset-mgmt"部分有完全的访问权限,但是不能访问其它地方。
l 把LDAP存储和复制功能结合起来,可以定制目录树的结构以降低对WAN带宽的要求。位于西雅图的营销办公室需要每分钟更新的美国销售状况的信息,但是欧洲的销售情况就只要每小时更新一次就行了。
刨根问底:基准DN
LDAP目录树的最顶部就是根,也就是所谓的“基准DN"。基准DN通常使用下面列出的三种格式之一。假定我在名为FooBar的电子商务公司工作,这家公司在Internet上的名字是foobar
o="FooBar, Inc.", c=US
(以X.500格式表示的基准DN)
在这个例子中,o=FooBar, Inc. 表示组织名,在这里就是公司名的同义词。c=US 表示公司的总部在美国。以前,一般都用这种方式来表示基准DN。但是事物总是在不断变化的,现在所有的公司都已经(或计划)上Internet上。随着Internet的全球化,在基准DN中使用国家代码很容易让人产生混淆。现在,X.500格式发展成下面列出的两种格式。
o=foobar.com
(用公司的Internet地址表示的基准DN)
这种格式很直观,用公司的域名作为基准DN。这也是现在最常用的格式。
dc=foobar, dc=com
(用DNS域名的不同部分组成的基准DN)
就象上面那一种格式,这种格式也是以DNS域名为基础的,但是上面那种格式不改变域名(也就更易读),而这种格式把域名:foobar点com分成两部分 dc=foobar, dc=com。在理论上,这种格式可能会更灵活一点,但是对于最终用户来说也更难记忆一点。考虑一下foobar.com这个例子。当foobar.com和gizmo.com合并之后,可以简单的把“dc=com"当作基准DN。把新的记录放到已经存在的dc=gizmo, dc=com目录下,这样就简化了很多工作(当然,如果foobar.com和wocket.edu合并,这个方法就不能用了)。如果LDAP服务器是新安装的,我建议你使用这种格式。再请注意一下,如果你打算使用活动目录(Active Directory),Microsoft已经限制你必须使用这种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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