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和Sun针对Java的世纪之战

1996年9月的某一天,微软浏览器部门的主管艾达姆·波茨瓦斯几经考量之后,提笔给时任微软CEO的比尔·盖茨写了一邮件,他非常恳切地提醒比尔·盖茨注意一个正在形成的威胁。他写到:”必须意识到Java不仅仅是一种语言,如果它只是一种语言,我们愿意并且能够容易地为它建立最佳的表现形式,事情可以圆满解决了。但是事实上,Java绝不仅仅是一种语言,它是COM的替代者!” 而COM恰恰是Windows的编程模型。而Java编程很多时候比C++编程要容易的多,更致命的是他是跨平台的。波茨瓦斯也提出了对抗Java的方法,就是悄悄地为Java提供某些扩展,使得用Java 编写的程序能够在Windows中工作得更好,但是在其它平台上却不能运行。

盖茨显然被这封信吓坏了,他第二天就回信了:”这可把我吓坏了。我不清楚微软的操作系统要为Java的客户应用程序代码提供什么样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将足够让它来取代我们的市场地位。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是应该最优先考虑的事情。”

然后,微软推出J++语言,并推出了Visual j++集成编程工具,对Java进行了大量的修改。1997年,Sun公司以歧视使用Java软件,旨在维持其视窗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违反反垄断法为由起诉微软,2001年1月,SUN胜诉,根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微软不得对Windows操作系统中包含的Java语言作任何改动,并获赔2000万美元。

2001年年底,微软在推出新版操作系统Windows XP和新版IE时,故意不安装Java软件,并且推出自己仿造Java创造的语言C#和.net框架。2002年的3月8日,SUN公司向美国加州地区法庭提出起诉,称此举造成它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亿美元。2002年6月,微软干脆称从2004年起,因为安全原因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将不再支持Java语言。

2002年12月23日,法院判决裁定微软公司必须在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IE中发布与其竞争的 Java编程语言。摩兹法官的意见是:在微软的垄断下,Java拥有一个并不健全的市场,比如说,大部分PC上所安装的Java软件要么就是旧版本,要么就是仅适用于Windows的版本,这使得其它软件开发者对Java平台产生了厌恶的情绪,这些都是因为微软反竞争行为的结果,看来微软已经利用Windows的垄断地位来破坏SUN对Java的销售渠道。树立市场正义的唯一方法是纠正微软的所作所为,”阻止微软从它过去的错误中获得将来的利益!”

2004年4月2日,两者达成和解协议微软将向Sun赔付20亿美元以消解旧怨,他们开始共同应对来自IBM和Linux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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