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的六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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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一职责原则(SRP: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二、开放封闭原则(OCP: Open Closed Principle)

三、里氏替换原则  ( LSP: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四、接口隔离原则( ISP: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五、依赖倒置原则( DIP: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六、迪米特原则(Law of Demeter)


一、单一职责原则(SRP: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一个软件系统的最佳结构高度依赖于开发这个系统的组织的内部结构。这样,每个软件模块都有且只有一个需要被改变的理由

二、开放封闭原则(OCP: Open Closed Principle)

如果软件系统想要更容易被改变,那么其设计就必须允许增加新的代码来修改系统的行为,而非只能靠修改原来的代码。

三、里氏替换原则  ( LSP: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如果想用可替换的组件来构建软件系统,那么这些组件就必须遵守同一个约定,以便让这些组件可以相互替换

四、接口隔离原则( ISP: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这项设计原则主要告诫软件设计师应该在设计中避免不必要的依赖。

五、依赖倒置原则( DIP: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该设计原则指出高层策略性的代码不应该依赖实现底层细节的代码,恰恰相反,那些实现底层细节的代码应该依赖高层策略性的代码。

六、迪米特原则(Law of Demeter)

又叫做最少知道原则,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直接调用,可以使用代理的方式通过第三方来转发调用。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它对象尽可能的少知道,或者说被引用的对象应该尽量不要把别人不需要的成员暴露出去。这就可以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度。类之间的耦合度越低就越有利于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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