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特性之——继承

特性之间的关系

面对对象的三大特征分别是:封装性、继承性、多态性。
继承是多态的前提,如果没有继承,就没有多态。

继承主要解决的问题

简单概括:“共性抽取”,有点像成员变量被static修饰成为静态变量,但是不同点在于继承不会保存在静态区,而是类和类之间的关系。

如,一个公司有许多员工,员工又分A类职位和B类职位,每个职位上的员工都有各自的工号和姓名,而每个职位类都单独声明工号和姓名过于冗余,所以可以先写一个员工类,员工类中有姓名和工号两个成员变量,然后A职位和B职位的员工就可以直接继承自员工类而不必再声明姓名和工号。

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类,尽量不要修改。推荐使用一个新的类,来重复利用其中共性内容,并且添加改动新内容。

继承当中的特点

  1. 子类可以拥有父类的“内容”
  2. 子类还可以拥有自己专有的内容

注:

  • 父类也可以叫做基类、超类;
  • 子类也可以叫做派生类

格式

在继承关系中,“子类就是一个父类”。
经理继承自员工,is-a关系,经理就是员工。

父类格式:就是普通类的格式。
子类格式:
public class 子类名称 extends 父类名称{//...}

继承中成员变量重名的访问特点

  • 直接通过子类对象访问成员变量;
    等号左边是谁(谁实例化的对象),就优先用谁,没有则向上找(父类中)。
  • 直接通过成员方法访问成员变量
    该方法属于谁,就优先用谁,没有则向上找。

子类方法中重名的三种变量

  • 局部变量:直接写成员变量名
  • 本类的成员变量:this.成员变量名
  • 父类的成员变量:super.成员变量名

继承中成员方法的访问特点

  • 在父子类的继承关系中,创建子类对象,访问成员方法的规则:创建的对象是谁,就优先用谁,如果没有则向上找。

注:无论是成员方法还是成员变量,如果没有都是向上找父类,绝不会向下找子类的。

重写与重载

  • 重写概念:在继承关系中,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也一样。

  • 重写(Override)、覆盖、覆写: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一样

  • 重载(Overload):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不一样

方法的重写特点:创建的是子类对象,则优先用子类方法。

注:

  1. 必须保证父子类之间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也相同。@override:写在方法前面,用来检测是不是有效的正确覆盖重写。
  2. 子类方法的返回值必须小于等于父类方法的返回值范围。提示:java.lang.Object类是所有类的公共最高父类(祖宗类),java.lang.String就是Object的子类。
  3. 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的权限修饰符。提示:public > projected >(default) > private
    注:(default)不是关键字default,而是什么都不写,留空。

继承中的构造方法

父子类构造方法的访问特点:

  1. 子类构造方法中有一个隐含的“super”调用,所以一定是先调用父类构造后执行子类构造。
  2. 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来子类构造调用父类重载构造。
  3. super的父类构造调用,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

小结:

子类必须调用父类构造方法,不写则自动生成super();写了则使用指定的super调用,super只能有一个,且必须是第一个。

super关键字

用法有三种:

  1. 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
  2. 访问父类的成员方法
  3. 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

this关键字

  1. 在本类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成员变量
  2. 在本类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成员方法
  3. 在本类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构造方法(如无参数调有参数)
  4. this调用也必须是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唯一一个。

继承的三个特点

  • Java是单继承的,一个类的直接父类只能有唯一一个。
  • Java可以多重继承,eg:C继承B,B继承A,用是不是直接父类区分,不存在爷类
  • 一个子类的直接父类是唯一的,但是一个父类可以有多个子类,可以有很多个兄弟姐妹。eg:B继承A,C也继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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