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8项制度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

内蒙古8项制度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

图为发布会现场。 张林虎 摄

图为发布会现场。 张林虎 摄

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22日电 (张林虎)2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已经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包括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工资与工程款分账、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和按月银行代发工资、维权公示、联合执法检查、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8项基础制度。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燕峰也在会上对这8项基础制度进行了解释。

应急周转金制度是着力保障政府在使用工资保证金后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启用这项跟进性救济措施。

工资保证金制度是着力解决建设类企业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后的一项救济措施。

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使工资与工程款分账,各行其道,着力解决和预防工程款与欠薪争议问题。

实名制管理制度是着力从根本上解决不签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引发的纠纷与争议的问题。

工资专用账户和按月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着力解决按月发放工资和工资发放证据纠纷与争议问题。

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着力解决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后,农牧民工能够及时找到法律救济渠道问题。

另外,联合执法检查制度一方面着力解决工程项目依法集体决策、审批手续、各项工资保障制度落实、拖欠工程款、拖欠工人工资以及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执法问题,抓源抓早抓小,预防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依法行政,确保在法律范围内履行行政主管责任,加强失信惩戒,使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正确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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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内蒙古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凡是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均纳入“黑名单”。内蒙古发改委等44个部门签订了联合惩戒备忘录,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由相关部门实施30条惩戒措施。实施一年来,57个单位和个人被依法列入“黑名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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