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671210《Java程序设计》第五周学习总结

教材学习内容总结

同一个包(公有,保护,友好);不同包(公有,保护) 

 final类不能被继承,即不能有子类;final方法不允许子类重写;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称为常量,声明常量时必须指定该常量的值。

上转型对象不能操作子类新增的成员变量,不能调用子类新增的方法;

上转型对象可访问子类继承或隐藏的成员变量,也可以调用子类继承的方法或子类重写的实例方法 

 abstract方法只允许声明,不允许实现(没有方法体),而且不允许使用final、abstract同时修饰一个方法或类,也不允许用static修饰abstract方法(即abstract方法必须是实例方法);

abstract类中可以有 abstract方法,非abstract类不允许有abstract方法;abstract类不能用new运算符创建对象;

  1. extends来定义一个类的子类。任何类都是object的子孙类,每个类(除了Object类)有且仅有一个父类,class a=class a extends Object
  2. 继承性(子类继承父类的)
  3. 方法重写(覆盖):子类通过重写可以隐藏已继承的方法;重写父类的方法时,不允许降低方法的访问权限,但可以提高访问权限。
  4. super可操作被隐藏的成员变量和方法;使用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由于子类不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明显地写出super关键字来调用父类的某个构造方法,那么默认有super();如果要调用,super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中的头一条语句)。
  5. final关键字可以修饰类、成员变量和方法中局部变量
  6. 对象的上转型对象:子类创建的对象的引用b放到父类的对象a中时,称a是b的上转型对象
  7. abstract(抽象类、抽象方法)

教材学习中的问题和解决过程

代码调试中的问题和解决过程

其他(感悟、思考等)

学习进度条

  代码行数(新增/累积) 博客量(新增/累积) 学习时间(新增/累积) 重要成长
目标 1000行 25篇 200小时  
第五周 10/50 1/5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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