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的建表原则(三大范式)

数据库设计三大范式

为了建立冗余较小、结构合理的数据库,设计数据库时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在关系型数据库中这种规则就称为范式。范式是符合某一种设计要求的总结。要想设计一个结构合理的关系型数据库,必须满足一定的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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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开发中最为常见的设计范式有三个

第一范式(确保每列保持原子性)

第一范式是最基本的范式。
如果数据库表中的所有字段值都是不可分解的原子值,就说明该数据库表满足了第一范式。

第一范式的合理遵循需要根据系统的实际需求来定。
比如:某些数据库系统中需要用到“地址”这个属性,本来直接将“地址”属性设计成一个数据库表的字段就行。但是如果系统经常会访问“地址”属性中的“城市”部分,那么就非要将“地址”这个属性重新拆分为省份、城市、详细地址等多个部分进行存储,这样在对地址中某一部分操作的时候将非常方便。这样设计才算满足了数据库的第一范式,如下表所示。

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省份 城市 详细地址
1 张红欣 26 0378-23459876 河南 开封 朝阳区新华路23号
2 李四平 32 0751-65432584 广州 广东 白云区天明路148号
3 刘志国 21 0371-87659852 河南 郑州 二七区大学路198号
4 郭小明 27 0371-62556789 河南 郑州 新郑市薛店北街218号

第二范式(确保表中的每列都和主键相关)

简单地说,第二范式是指在关系表中,不是主键的属性需要完全依赖于主键

比如要设计一个订单信息表,因为订单中可能会有多种商品,所以要将订单编号和商品编号作为数据库表的联合主键,如下表所示:

订单编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商品价格
001 1 挖掘机 1 1200000¥
002 2 冲击钻 8 230¥
003 3 铲车 2 980000¥

第三范式(确保每列都和主键列直接相关,而不是间接相关)

第三范式需要确保数据表中的每一列数据都和主键直接相关,而不能间接相关。第三范式的目的是移除那些不是直接功能依赖于主键的属性,这些属性是借由另一个属性来依赖于主键的。

比如:在设计一个订单数据表的时候,可以将客户编号作为一个外键和订单表建立相应的关系。而不可以在订单表中添加关于客户其它信息(比如姓名、所属公司等)的字段。如下面这两个表所示的设计就是一个满足第三范式的数据库表。

订单编号 订单项目 负责人 业务员 订单数量 客户编号
001 挖掘机 刘明 李东明 1台 1
002 冲击钻 李刚 霍新峰 8个 2
003 铲车 郭新一 艾美丽 2辆 1
客户编号 客户名称 所属公司 联系方式
1 李聪 五一建设 13253661015
2 刘新明 个体经营 13285746958

这样在查询订单信息的时候,就可以使用客户编号来引用客户信息表中的记录,也不必在订单信息表中多次输入客户信息的内容,减小了数据冗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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