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 对象

1. 事件对象

Event 对象代表事件的状态,比如事件在其中发生的元素、键盘按键的状态、鼠标的位置、鼠标按钮的状态。

  • 什么时候会产生Event 对象呢? 
    • 例如: 当用户单击某个元素的时候,我们给这个元素注册的事件就会触发,该事件的本质就是一个函数,而该函数的形参接收一个event对象.
  • 事件通常与函数结合使用,函数不会在事件发生前被执行!

 

target 事件属性可返回事件的目标节点(触发该事件的节点),如生成事件的元素、文档或窗口。

语法

event.target

2. 事件流

2.1 事件流发展史

  • 事件发展史,这位大神已经写好了,想去偷瞄两眼的请点击这里

2.2 冒泡

  • 什么是事件冒泡, 
    • 官方的定义就是从最特定的事件目标到最不特定的事件目标

意思就是说,假如用户单击了一个元素,该元素拥有一个click事件,那么同样的事件也将会被它的祖先触发,这个事件从该元素开始一直冒泡到DOM树的最上层,这一过程称为事件冒泡

2.3 捕获

  • 什么是事件捕获

事件捕获和事件是相反的,也就是说,当用户触发了一个事件的时候,这个事件是从DOM树的最上层开始触发一直到捕获到事件源.

2.4 事件流

  • 它的由来

由于微软和网景乱搞,后来必须要为事件传播机制,制定一个标准,因为事件捕获是网景公司开发出来的,而事件冒泡是由微软公司开发出来的,它们都想要自己的技术成为标准,所以导致这两个公司老是干架,制定标准的人为了不让它们干架,所以研发了事件流.

2.5 事件流的写法以及实现方式

  • 标准实现方式使用关键词addEventListener,假如你想要给某一个元素添加事件,现在就可以这样写element.addEventListener(eventType, fn, false) 
    • dom对象.addEventListener(事件类型, 回调函数, 事件机制)这里的事件类型表示你要使用哪种事件类型比如click, 回调函数里面写着触发此事件你要做什么事情, 事件机制分为冒泡和捕获,如果为false表示事件冒泡,为true表示事件捕获
  • 既然有标准的实现方式,那么肯定也存在着不和谐的写法,没办法谁让人家牛逼呢,俗话说的好啊两虎之争必有一伤,可伤了我们程序员了.这种不和谐的写法是 
    • dom对象.attachEvent(eventType, fn)第一个参数表示事件类型,第二个是回调.这种写法兼容IE, IE没有实现事件捕获,因为在当时他比较厉害,以为没必要…………只是,,,,省略一千字, 现在微软的浏览器已经做得很好了… 只是调侃一下无其他意图..
  • 以上的两种写法一种是兼容W3C标准的一种是老版IE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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