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销售返利(回扣)实现方法

废话:

这两天研究了一下SAP销售返利流程,和大家分享一下。当然销售返利是合法的,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吃回扣,这是见不得光的。销售返利在很多行业广泛使用,比如饮料行业:零售商每销售一瓶饮料,厂家就给0.1元的销售奖励,但是要遵循厂家统一定价。所以销售返利流程,更准确的说是代销返利流程。财务操作实务如下:

代销收取手续费方式,是指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在这种代销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委托方记账:

1.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受托单位的代销清单,按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已销商品货款的实现情况,按应收的款项,

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支付返利(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

借:营业费用

贷:应收账款

这种销售返利基本都是一个月或一个季度进行结算,而在这段时间内会对应很多笔业务交易(销售订单,发票…)在定期支付返利时,可能是一笔很大的金额导致应收账款突然失真,因此SAP在返利过程中,使用了预提功能,可以很真实的将返利体现在具体的每笔业务。

预提费用核算的基本要求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计算本期各项应付未付的费用,正确反映这些预提费用在各期的计提数及实际支付的情况。

企业为了核算和监督预提费用的计提与支付情况,应设置“预提费用”科目,该科目属于负债类,其贷方登记企业预提的各项费用;借方登记预提费用的实际支出数;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已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果该账户期末出现借方余额,表示实际支出数大于已预提数额,应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或当期损益。“预提费用”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SAP是实现方式:

一、 数据准备

l 激活回扣处理:销售与分销 — 出具发票 — 回扣处理 — 激活回扣处理;将发票类型和销售组织的回扣功能都激活;

l 客户主数据必须激活回扣处理:销售视图中选中回扣字段

 

l 准备三个科目:1.返利预提科目(600101982.销售储备金科目(600101993.销售返利科目(60010198)(成本类科目)

二、 操作步骤

l 创建回扣协议T-CODE:VBO1

为了测试方便协议类型用0002,点“条件”维护详细内容;

金额:每销售一件返利10元

应计项:在出具发票的时候没见预提8元

范围:当使用价格等级时可以使用,将一些同类型合并在一起作为价格等级的基础

l 正常销售流程(创建销售订单VA01发货VL01N并开票VF01)

 

具体的操作就不截图,就说两个重点:在销售订单中不会出现回扣协议中的价格

发票的条件中会条件类型出现应计项的金额为应计项;

 

这是发票的财务凭证,预提会和发票同时自动记账;

 

l 结算回扣协议T-CODE:VBO2

结算很很多方式:手动(部分,全部结算),自动,后台;点就是全部结算;注:结算前将协议状态调整为B

结算后系统自动创建一张贷项凭证;(系统还提供很多查询和追溯功能)

直接通过贷项凭证创建发票

说了半天,搞技术的人早就蠢蠢欲动了,技术上如何实现?哈哈,见详细配置;

三、 详细配置说明

l 条件相关配置

1.创建一个专门来用做返利处理的定价过程(里面含B001\B002\B003\B004等等定价条件),当然也可以直接使用正常订单的定价过程;需要注意得是正常订单的定价过程,大多都需要税金,而“财务操作实务中”在实际返利时并不涉及税金;(这是测试过程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所以直接建立了一个和税金不相关的定价过程,专门用于此类业务)

科目代码:ERB(返利协议出具发票时用ERB对应的科目)

利息:ERU(在正常销售订单出具发票时会调用此对应ERU科目)

需求:24 表示此条件类型只在发票中才出现

l 科目确定相关配置

备抵科目就是预提科目

l 回扣类型相关配置

没什么好说的,自己看看F1就明白了

l 其他

在回扣协议结算时,系统会自动创建贷项凭证,所以实现需要将订单类型分配给相关销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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