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了的材料价格是否在结算审核中无权调整

四川省造价站专家答疑:

某一工程,安装材料、装饰材料甚至是地方砂石材料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均现场签证了单价,根据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调查和同期施工的同一地方工程了解及材料进货财务帐目了解,该工程所签个别价格与同期市场价差别较大,甚至高签了3到5倍,结算审核时,按同一品牌、厂家、材质咨询的价格调整,业主与施工单位均不同意调整,其理由是甲乙双方已签定了的价格审核无权调整,这种说法是否妥当,还能据实调整吗?

专家答复:

甲乙双方签定的有效签证应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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