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的青春

青春

我是一个喜欢回忆的人,喜欢站在人生的路口驻足回眸,一遍一遍回首自己踏过的每一片土地,如老牛反刍般,一遍一遍咀嚼自己度过的每一缕时光。可我的记忆力并不好,那些我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日子,正在被时光渐渐冲淡。我伸出手去,试图想抓住些什么,可那镜花水月,虚无缥缈的往事,岂能如此简单的被挽留?放弃,于是只能用这苍白的文字,回忆我十八岁的青春。

我是坐在窗前的,在那个巴掌大的学校,在那间小小的却容纳了两百多人的教室里。我每天所做的事就是写试卷,无休无止的写,恨不得把市场上能买到的试卷全部写完。除了课间上厕所与课堂短暂的睡眠,我就是那样不停地写,写完一张又一张。讲台上的老师,换了一个又一个,可他们讲的,我一句也听不见。我只是喜欢一个人,一个人静静地写试卷,有时候甚至不去理会对与错,只是写,毫无目的的写,仿佛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仿佛只有写试卷才能忘却一切,充实自己内心的空虚。

喜欢看《阿甘正传》,看了一遍又一遍。有人说,一个人总是下意识得靠近与自己相似的人,在阿甘身上,我确实看到了熟悉的身影。“That day,for no particular reason,I decided to go for a little run,so I ran to the end of the road……”阿甘说:”No particular reason.I just kept on going.Running on.Running on empty.Running dry.”简单的阿甘,并不知道自己奔跑的目的,但也许只有奔跑,才能使阿甘获得不一样的生命,闪闪发光!

我很庆幸自己被安排到了靠窗的座位,在那里,我能在闲暇的时间眺望窗外,静静地看窗外飞过的鸟,心也随着飞了出去。在那里,我能看窗外走过的人。来来去去的人,迈着不同的步伐,揣着不同的梦想,在窗前出现,而后又消失。在来来往往的人流里,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时间的涌动,那么强烈,那么真实,如针扎般,刻骨铭心。时间在我十八岁的窗前乘风而来,扶风离去,只留下一片扼腕唏嘘。那年,我高四。

我每天都会在学校和教室来回奔波,从教室出来,走过那条热闹的街,穿过一条短短的小巷就可回到住处。一路上,各种商店,奶茶店人气爆满,但我很少去凑热闹。也有许多年迈的老人会坐在自家的门口晒太阳,有时路过,会偶尔听到他们的聊天。老人们谈论的话题永远是自己的儿女和一些生活琐事,虽不乏担心抱怨,但他们脸上总飘荡着一种笑,一种睿智的笑,让人感觉到温暖与踏实。生活中的烦恼与压力,对这些老人而言,也许只是天边的浮云,转眼即逝吧。

我住在一个不大的卧室里,窗前被高楼遮挡。白天进来,也不见阳光。黑暗的空间总给人一种泰山盖顶般的压迫感,让人窒息。但正是这样的一个小小的房间,让我安稳地度过了接近一年的不眠之夜。每晚回到住处时大概是10点,简单地洗漱后又开始写那永远也不会写完的试卷。桌上雀巢咖啡的香味,低调而又飞扬。腾腾的热气从杯中飘出,扩散,而后消失。这时房间也就被一股咖啡特有的浓烈香味笼罩,置身其中,越发清醒。疲劳时,喝上一口。那黑黑的液体,像一个个精灵,从舌尖滑过,撞击着每一个味蕾。那苦涩的味道,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但难受过后,他们又瞬间变幻出一种香甜,沁人心脾。我自知自己不会品味咖啡,更无法领会到喝咖啡时的悠闲与惬意,我只是利用它来抵抗睡眠。但那先苦后甜的味道,确实让我想到了所谓的人生。

不知什么时候喜欢上了Mayday,喜欢在睡觉前听他们的歌。简单的歌词,温暖的摇滚陪伴我度过了每一个夜晚。阿信的歌词,简单,细节,触及内心。看过他们的一路成长经历,和其他乐队一样,满是困难艰辛。但Mayday的团结与坚持却是少有的,他们的友情与对音乐的执着确实令人感动。有人说,喜欢五月天,一定要去现场看一次演唱会,无人能敌的现场感染力一定会让你重新认识他们。遗憾,我不曾去过,但在网上看到,全场几十万人,像疯了一样,一起歌唱,一起嘶吼。“今天珍重,谁知道是真是梦。就让我吻你吻你到天明。摸不到的颜色是否叫彩虹。不知道不明了不想要。你值得真正的快乐,你应该脱下你穿的保护色。我要和你一起走过一千个世纪。让我照顾你,让你未来放在我肩上。有没有那么一朵玫瑰,永远不凋谢。我相信热烈的争辩,我不信无声的和谐。突然好想你,你会在哪里。”那年,我渴望看一次Mayday的演唱会。

那年,十八岁的青春,从我生命中策马而过,穿过太阳,穿过月亮,穿过青色的山峰,穿过碧绿的河流,穿过沧海桑田,穿过春夏秋冬,什么也没留下。留下的,也许只有撕心裂肺的马鸣和一路扑扑的灰尘。可我不曾失望,这就够了,不是吗?

谨以此纪念十八岁的青春。

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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