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大讨论(三):肉搏的时代

移动互联网大讨论(三):肉搏的时代

摘要:互联网江湖已经全面进入贴身肉搏的的时代。肉搏是个不想做也得做的游戏,和主观意愿没有关系,这是商战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结果。肉搏必然导致一些互联网企业过的非常惨烈,那有没有方法不让企业过的太惨?有!


粟卫民   http://blog.csdn.net/suen/ 日期:20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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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江湖已经全面进入贴身肉搏的的时代。肉搏时代里有很多特别的特质,这篇文章来系统说说这个肉搏的时代。这篇文章整合了我过往文章的一些内容,尤其是最近正在撰写的互联网时代方法论的内容。

企业与时机

从对时机把握上,企业可以分为三类:要么自己开辟新领域做引领者,要么很好的卡位,要么肉搏。

能开辟新领域必然会开辟一个时代,这个很难,眼下看来只有苹果做到了,未来Google也许可以,国内公司还不是这个路数。

BAT这类成功的公司则是做到了很好的卡位。阿里也许会宣传自己的产品如何,但其实淘宝这样的产品之所以成功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卡位,时机赶的很好,所谓时来天地皆同力,说的就是这意思。从注意力的角度看是不是卡位很好有两个简单的判断标准:一个是用户会因需要去主动的找你,一个是和你一样的待选项其实没那么多。一定程度上讲,随着互联网对人们生活的渗透越来越普遍,能够很好卡位的时代过去了,因为但凡你能做的认为好的,别人也会认识到,第二个条件很难满足了。

一旦大家都能认识到机会并且开始你做我也做式的竞争就会进入肉搏的时代,比如现在大家都认识到了互联网的威力,那说做分发就是豌豆荚、360、91、腾讯等等,说做旅游就是携程、去哪儿、同城、途牛等等,说团购就美团、窝窝团、大众点评等等。在这种前提下,一个行业越有前景,肉搏的程度就会越激烈。

肉搏是个不想做也得做的游戏

肉搏确实是个不想做也得做的游戏,和主观意愿没有关系。

肉搏这事实际上是当商战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结果。在现实空间里肉搏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价格战。所以这阵是魅族降完锤子降;锤子降完小米降。而基于比特的产品在互联网的推动下好多已经彻底免费,不存在价格战这一终极手段,于是价格战就开始变形为添加各种花样,比如:不停地制造热点话题,终极目的是在意识空间里抢占制高点,并排除对手。

之所以强调这种肉搏是企业不愿意做又必须做的事情,是因为做的话大家都累,不做没准那天就挂了。长久以来,企业一直避免陷入这种竞争的红海,所以巴菲特有护城河一说。护城河并不那么好建立的,要么是政策性垄断,比如有些国企;要么是时机性垄断,比如BAT。这可以拿战争做类比,前者相当于万里长城已经修在那里了,天生有优势;后者相当于抢占了兵家必争之地,卡位做得比较好。余下的就没那么幸运,相当于在大平地上与敌人遭遇退又退不得,那就只能肉搏。据我观察,分发、团购、旅游、招聘、订餐等都是这样的领域。这类领域中公司不停的折腾相当于是免费时代里的价格战,基本无可避免。

这种肉搏的惨烈程度非局中人恐怕不好体会,很多互联网公司的日子远没有看着那么好过。

肉搏年代里的战法

想彻底不搏杀在市场经济的环境里是不太可能的,但要想不那么惨烈确实还有一些方法,这种方法要求事业必须建立在某种具有排他性的因素上。方法之一是依托于社群与归属感,和豆瓣、知乎这种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自己气场的产品肉搏往往是得不偿失的,不太有胜算。方法之二是创新快跑,这也是肉搏的一种方式,但相当于肉搏的同时也为自己建立具体产品之外的价值,比如时尚、可靠、新潮等等。此外还有两类方法理论上存在,但现实里很难的方法:一种管理上管它叫利基,简单讲就是就把一个大家会用到的技术做精做牛,比如做手术用的某个东西就你会做,另一种就是贴身柔道了,这个就是拼经营,拼管理,相当于打游戏时的微操,但就我观察国内互联网公司恐怕没人能走这路,还是野蛮生长型的公司比较多。

这里面创新快跑上大家关注的比较多,并进一步导致创新成为一个非常火热的话题,创新快跑这类别中具体战法很多,其中之一是周鸿祎经常提到的单点极致论,这种战法的逻辑很简单,互联网普遍建立了人与人之间的连接,当产品足够突出,那就可能引发链式反应,脸萌的存在说明了这想法是可行的。但其实这是胜率极低的战法,原因很简单,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其实你打造不出来极致的产品,这或者受限于人员能力或者受限于资源有限。现实里我承认微信在产品上是精雕细琢的,但我不知道别的那家还行的产品是这思路。罗永浩想走这条路,但至少到现在为止,真正给老罗产生帮助的还不是他的产品,而是他过往的影响力。

另一类战法则是靠营销使劲操作话题,很典型的是前一阵被处理的95后萌妹子用身体换旅行。这战法有点走火入魔,好一点能有一时收益,差一点就会被下架了。

但这些并不是特别有效的战法,并且很容易误入歧途,比如创新很容易变形为不停为产品添加功能并让产品得局部肥大症,一个分发的APP会变得不止做分发还要做社交。

一种基于“场”的战法

在互联网时代的方法论这系列文章里曾经提到互联网营造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意识空间,在这里适用的是量子法则,有索罗斯说的反身性,有场的存在,有连锁反应,作为结果就是在这里存在突变,你可以一夜成名。但现实空间仍然存在,物质的世界仍然遵从着牛顿式的规则,要想大批量制造那就要按工业时代的法则来组织生产,所以说这世界是牛顿与量子的叠加态。更为关键的是人本身就是叠加态的生物,虽然程序是一种固化的思维,但程序员并不能一天到晚写程序。

作为结果肉搏争胜的基本策略必然是正合奇胜,正是研发、生产,奇是意识空间里对制高点的抢夺。

要想出奇制胜更有效的战法其实需要回到意识空间的核心特征上来:反身性、场与链式反应。反身性是说当人思考某件事情的同时,也会改变被思考的事情;场是说人与人的普遍关联建立后,不同群体会体现出某种趋同的特质;链式反应是说,很多事件在场里面会产生原子弹爆发的那种连锁反应,比如有些事件会在极短的时间传遍全网。

任何事件其发起人和事件的属性共同决定了一种能级,比如马云说来往的能级就同时取决于马云和来往,而事件本身则带有一定属性比如谢霆锋和王菲复合了天生就具有极好的传播性。这种事件必须放置于某种场之中才能产生链式反应,让大家迅速知道,这个场的媒介现在来看主要是媒体以及各种SNS,而场的关键则是人。大多数人会比较关注事件和人,但其实更重要的是场,拥有场的人就具有持续冲击意识制高点的能力,这是多波流和一波流的差别。没人能保证自己不打败仗,但败一场就挂了就是一波流,败一场人打不散很快能聚集起来再和你打就是多波流,在竞争的时候后者非常关键。我没研究过刘邦和项羽的故事,但刘邦显然是多波流项羽则是一波流。

想想两个公司进行肉搏时,一个公司有自己的场是多波流,另一个公司没有自己的场是一波流。几个回合下来,后者就会被拖的精疲力尽。

建立场才能给反身性与链式反应提供空间,并且反复发起冲击,而场的最直接表现形式是社群。社群的骨干确实不用多,十万人绝对是现象级。这点上小米实在是胜出其它厂商一个身位,当然不能算老罗。所以小米和老罗一样只要有事就是全网性质的。但这还不是最高级的社群,这种依托于某个产品或者个人的社群潜在就有被解构的风险。这就好比用雷锋来宣导主流价值观与用超级英雄宣导主流价值观的区别。雷锋是可解构的,超级英雄是不可解构的。所以更高级的社群是我之前提到的SNS2.0类型的社群,一旦这种基于理念的社群得以建立,就建立了场,事件就可以现在此发酵,储备能量,之后迅速辐射全网。在此之后才是事件的话题性,这就好像做原子弹终究要找到能裂变的材料才行,从各方公关的表现来看,大家还是比较擅长这个,这并不是问题。

结束语

这篇文章里说的东西说的东西并不是特别新的东西,只是之前很少有人对此进行归纳和总结。从现实来看,手机行业在小米的示范下大家对此认识最深并身体力行,每家手机厂商都在尝试建立自己的粉丝俱乐部,但其他行业仍然对此将信将疑。但实际上拥有自己场的产品会拥有更好的未来,否则在持续肉搏的情形下很多企业更可能是斗得伤痕累累之后,变得奄奄一息。

本文系《程序员》杂志十一月刊资讯版块程序员天下事栏目文章。转载自CSDN。


短评:互联网红海,生存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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