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小写,我的理想规则是这样的:
- 创建时记住大小写
- 查询时筛选条件忽略大小写,查询结果大小写与创建时一致。
说明
- 规则可以简记为“写敏感,读不敏感"
用在数据库表、字段等各种对象的命名,用在文件名等场合。不用在编程中的变量、函数等的命名。
- Oracle
符合1时(默认)不符合2,符合2时(名称在双引号中)不符合1 - SQL Server
符合1和2 - MySQL
旧版符合2不符合1,新版(好像是5.7)通过修改配置参数能符合1和2 - Windows文件系统
符合1和2 Linux文件系统
符合1不符合2
规则的优点:
1.能记住创建时的大小写,可读性好。HelloWorld不会变成helloworld或者HELLOWORLD。若没记住,只能加下划线了。
2.查询时不会因为写成helloWorld而与HelloWorld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