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写规则

关于大小写,我的理想规则是这样的:

  1. 创建时记住大小写
  2. 查询时筛选条件忽略大小写,查询结果大小写与创建时一致。

说明

  • 规则可以简记为“写敏感,读不敏感"
  • 用在数据库表、字段等各种对象的命名,用在文件名等场合。不用在编程中的变量、函数等的命名。

  • Oracle
    符合1时(默认)不符合2,符合2时(名称在双引号中)不符合1
  • SQL Server
    符合1和2
  • MySQL
    旧版符合2不符合1,新版(好像是5.7)通过修改配置参数能符合1和2
  • Windows文件系统
    符合1和2
  • Linux文件系统
    符合1不符合2

规则的优点:

1.能记住创建时的大小写,可读性好。HelloWorld不会变成helloworld或者HELLOWORLD。若没记住,只能加下划线了。
2.查询时不会因为写成helloWorld而与HelloWorld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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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www.cnblogs.com/BillySir/p/9692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