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软件考试报名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粤人考〔2013〕1号

于2013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教〔2012〕87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19日9:00-3月15日17:00受理参加5月25日(上半年)考试的考生报名;7月22日9:00-8月16日17:00受理参加11月9日(下半年)考试的考生报名。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登录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进行网上交费。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确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上半年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3月15日17:00;下半年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8月16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监考员签名),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相片及准考证等相关资料。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即上半年在3月26日前,下半年在8月27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成绩合格人员复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报送省人事考试局。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5月25日(上半年)考试专业、时间及科目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

管理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论文

系统分析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论文

中级

软件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网络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监理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管理

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数据库系统

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多媒体应用

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初级

程序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网络管理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信息处理技术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13:00-15:30(机考)

16:30-19:00(机考)

应用技术

(二)11月9日(下半年)考试专业、时间及科目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

管理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论文

系统架构设计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论文

网络规划设计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论文

中级

软件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网络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软件评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监理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嵌入式系统

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电子商务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初级

程序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网络管理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信息处理技术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13:00-15:30(机考)

16:30-19:00(机考)

应用技术

三、考试方式

(一)《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为机考题目。

(二)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三)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将加强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抽查和监督指导, 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场设置

省直及部分地级以上市设考场。具体由省人事考试局根据各市报名情况统筹安排。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五个工作日内(即上半年在2013年5月20日9:00-5月24日17:00期间,下半年在2013年11月4日9:00-11月8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五)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六)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七)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各市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人才交流协会订购或用其它方式订购。

附件:1.2013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3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4.2013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试卷需求表(略)

             5.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省级代码和准

               考证号编码规则

             6.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

               格名称、级别和编码对应表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3年1月22日

主题词:人事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考试△   通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省计算中心,省人才交流协会,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附件1

2013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2.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3.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3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附件2

2013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考级别:               专业资格名称: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相   片

(大一寸)

国籍地区

出生地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学   位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在职情况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获得证书时间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手机号码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学校)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学校院系)审核”栏由单位(学校)填写。单位(学校)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日期

□2013年5月25日

□2013年11月9日

资格证书编号

  

( 盖 章 )    

 

注: 1. 单位(学校院系)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3、4(略)

 

附件5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考试省级代码和准考证号编码规则

          

准考证号为12位数字,其格式如下:

**     **     **     ******

考次   级别   省码   省内编码

第1位为年份的末位;

第2位为年内考试次第(上半年为1,下半年为2);

第3、4位为考试级别(其编码见考试级别编码表—附件6);

第5、6位为省(市)编码:

北京

01

吉林

07

江苏

14

河南

22

陕西

30

新疆

37

天津

02

辽宁

08

安徽

16

湖北

23

宁夏

31

贵州

38

河北

03

大连

09

浙江

17

湖南

25

甘肃

32

云南

39

山西

04

沈阳

10

宁波

18

广东

44

青海

33

西藏

40

内蒙古

05

山东

11

江西

19

海南

28

四川

34

黑龙江

06

上海

13

福建

20

广西

29

重庆

36

省内编码为6位数字,由省人事考试局根据各市的报名及考场设置情况进行编码,编码规则另行下发。


 

附件6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专业类别、资格名称、级别和编码对应表

         

专业

类别

级别

层次

计算机

软  件

计算机

网  络

计 算 机

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

信 息

服 务

高级资格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01(编码,下同)

系统分析师,02

系统构架设计师,03

网络规划设计师,04

中级资格

软件评测师,14

软件设计师,15

网络工程师,24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34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35

电子商务设计师,37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43

信息系统监理师,44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45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46

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54

初级资格

程序员,18

网络管理员,28

多媒体应用制作

技术员,38

电子商务技术员,39

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48

信息处理技术员,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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