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该如何避免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

随着我国软件的创造、创新能力极大提升,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诉讼率在近年不断地升高,大部分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都是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对复制、盗版软件的授权不清晰,导致在无意中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一旦发生著作权侵权的事件,侵权企业除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停止侵权外,往往权利人还会要求侵权人在相关媒体上刊登赔礼道歉的公告等,此举将会对侵权企业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对一些大型企业的社会形象影响尤甚。此类侵权行为所对应的相应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会被追究。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和国家优惠政策。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比较特殊的一种,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软件著作权侵权?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中规定了十种软件侵权行为,涉及到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两方面。这十种形式为: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6、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7、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8、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9、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10、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我们先来讲讲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的认定标准:
一、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任何未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许可的软件使用行为,而且该使用行为也不在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之内,都应视为是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到法院起诉他人侵犯其软件著作权时,应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1、侵权的源程序、文档以及与之对比的原告的源程序、文档;
2、被告实施软件侵权行为的其他证据;
3、原告软件与被告软件的对比情况。
二、软件著作权与专利权不同,它仅保护软件源代码的表现形式而不保护软件的编程思想。也就是说,软件著作权不具备像专利权那样的“排他性”,软件著作权人并不能排除他人就自己开发的相同软件再次享有权利的可能性。因此,法律规定对于软件侵权的认定原则为“实质性相似+接触”。即软件著作权人必须证明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认定被告侵权:
1、被告的软件与原告的软件相同或存在实质性相似;
2、被告接触过原告的软件。
三、原、被告软件是否相同比较好判断,但要判断原、被告的软件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就比较复杂。一般要对软件从如下三个层面进行交叉对比:
1、代码,包括各种形式的源代码及目标码;
2、深层逻辑设计,即软件程序的结构、顺序和组织;
3、程序的“外观与感受”,即软件运行的方式和结果,如软件的输入参数、输出结果和输出界面等。
上述三个层面的分析既可各自独立,分别作出判断,又可互相联系,从而作出综合判断。
那么,企业怎样增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法律意识:
一、对公司员工进行有关知识产权的普法教育,使员工对使用盗版软件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只有普遍提高公司员工的版权意识,公司才能有效地杜绝使用盗版软件。
二、主动对公司使用软件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看是否存在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形,如果在公司的电脑中确实安装有盗版软件,可先对不同类型的盗版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分类。
三、寻求比较少的投资尽快实现公司软件正版化的途径。即根据上述自查的结果,尽快购买国产正版软件来取代各种盗版软件。
最后,一旦出现企业侵犯他人公司的软件著作权纠纷时,需要尽快实施事后补救机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问题引起的法律争议发生后,应及时积极主动与权利人沟通,并在初步查明侵权事实后以和解的方式了结争议;对已经形成的诉讼,积极配合法院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世界工厂网线上生态学院
作者: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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