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起源
早在1992年,一家名为 Nombas的公司开发出一种叫做C减减( minus minus)的嵌入式脚本语言,并将其捆绑在一个被称CEnvi的共享软件中。当 Netscape Navigator最先进入市场的时候, Nombas便开发了第一个可以嵌入网页中的 CEnvi版本,这便是最早万维网上的客户端脚本。
后来,Netscape公司为了扩展其浏览器功能开发了一名为LiveScript的脚本语言,并于1995年11月与Sun公司联合宣布将其改名为JavaScript。
微软在进军浏览器市场时,在其IE3中搭载了一个JavaScript的克隆版,为避免版权纠纷,将其命名为JScript。
1997年,JavaScript1.1作为一个草案被提交给欧洲计算机制作商协会(ECMA),由NetScape、Sun、Microsoft和Borland等公司的一些对脚本语言感兴趣的程序员组成的第39届技术委员会(TC39),最终锤炼成为ECMA_262标准。其中定义了ECMAScript这种全新的脚本语言,然而至今各浏览器对JavaScript的支持仍未完全遵循该标准。
JavaScript是基于对象和事件驱动的松散型解释语言
- 面向对象
- 事件驱动
- 松散型弱类型
- 解释性语言,由宿主环境(浏览器)解释执行
web标准:结构、表现和行为的分离
- 通过HTML来搭建结构存放内容,CSS进行美化以完成页面的表现,JavaScript编写脚本来实现各种行为。
- 这便实现了网页结构、表现和行为三者的分离,也是目前标准化制作网页的方法。
JavaScript的嵌入
- 代码写在
<script> </script>
标签对之间。
如:
<script>
alert(“Hello.JavaScript”);
</script>
弹窗信息
- 直接写在html标签中,以javascript:作为前缀,后跟相应的javascript代码
点击后出弹窗
<h1 onclick=“javascipt:alert(‘hello’);”>…</h1>
<a href=“javascript:;” …>…</a> //可实现一个真正的空链接
js代码段的位置
js代码段的位置和css代码段的位置相同,有三种:内联、内嵌、外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