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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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格式:主版本号.次版本号.修订号,版本号递增规则如下:
主版本号:当你做了不兼容的 API 修改,
次版本号:当你做了向下兼容的功能性新增,
修订号:当你做了向下兼容的问题修正。
先行版本号及版本编译信息可以加到“主版本号.次版本号.修订号”的后面,作为延伸。

在软件管理的领域里存在着被称作“依赖地狱”的死亡之谷,
系统规模越大,加入的套件越多,你就越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发现自己已深陷绝望之中。
在依赖高的系统中发布新版本套件可能很快会成为噩梦。
如果依赖关系过高,可能面临版本控制被锁死的风险(必须对每一个相依套件改版才能完成某次升级)。
如果依赖关系过于松散,又将无法避免版本的混乱(假设兼容于未来的多个版本已超出了合理数量)。
当你专案的进展因为版本相依被锁死或版本混乱变得不够简便和可靠,就意味着你正处于依赖地狱之中。

使用语义化版本控制的软件“必须 MUST ”定义公共 API。该 API 可以在代码中被定义或出现于严谨的文件内。无论何种形式都应该力求精确且完整。
标准的版本号“必须 MUST ”采用 X.Y.Z 的格式,其中 X、Y 和 Z 为非负的整数,且“禁止 MUST NOT”在数字前方补零。X 是主版本号、Y 是次版本号、而 Z 为修订号。每个元素“必须 MUST ”以数值来递增。例如:1.9.1 -> 1.10.0 -> 1.11.0。
标记版本号的软件发行后,“禁止 MUST NOT ”改变该版本软件的内容。任何修改都“必须 MUST ”以新版本发行。
主版本号为零(0.y.z)的软件处于开发初始阶段,一切都可能随时被改变。这样的公共 API 不应该被视为稳定版。
1.0.0 的版本号用于界定公共 API 的形成。这一版本之后所有的版本号更新都基于公共 API 及其修改内容。
修订号 Z(x.y.Z | x > 0)“必须 MUST ”在只做了向下兼容的修正时才递增。这里的修正指的是针对不正确结果而进行的内部修改。
次版本号 Y(x.Y.z | x > 0)“必须 MUST ”在有向下兼容的新功能出现时递增。在任何公共 API 的功能被标记为弃用时也“必须 MUST ”递增。也“可以 MAY ”在内部程序有大量新功能或改进被加入时递增,其中“可以 MAY ”包括修订级别的改变。每当次版本号递增时,修订号“必须 MUST ”归零。
主版本号 X(X.y.z | X > 0)“必须 MUST ”在有任何不兼容的修改被加入公共 API 时递增。其中“可以 MAY ”包括次版本号及修订级别的改变。每当主版本号递增时,次版本号和修订号“必须 MUST ”归零。
先行版本号“可以 MAY ”被标注在修订版之后,先加上一个连接号再加上一连串以句点分隔的标识符号来修饰。标识符号“必须 MUST ”由 ASCII 码的英数字和连接号 [0-9A-Za-z-] 组成,且“禁止 MUST NOT ”留白。数字型的标识符号“禁止 MUST NOT ”在前方补零。先行版的优先级低于相关联的标准版本。被标上先行版本号则表示这个版本并非稳定而且可能无法达到兼容的需求。范例:1.0.0-alpha、1.0.0-alpha.1、1.0.0-0.3.7、1.0.0-x.7.z.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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