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2磁道的信息格式
第1磁道的信息格式
第1磁道数据编码最大记录长度为79个字符,数据字段的顺序和长度应与表1给出的第1磁道信息格式一致。
第1磁道为只读磁道。
第2磁道的信息格式
第2磁道数据编码最大记录长度为40个字符,数据字段的顺序和长度应与表2给出的第2磁道信息格式一致。
第2磁道为只读磁道。
表1 第1磁道信息格式
字段 D=动态
S=静态 字段长度 备注
序号 名称
1 起始标志 S 1 “%”,见7.1
2 格式代码 S 2 “99”,见7.2
3 主账号 S 13-19 见7.3
4 字段分隔符 S 1 “∧”,见7.4
5 姓名 S 2-26 见7.5
6 字段分隔符 S 1 “∧”,见7.4
7 失效日期 S 4 YYMM,见7.6
8 服务代码 S 3 见7.7
9 附加数据 S 可变 见7.8
10 结束标志 S 1 “?”,见7.9
11 纵向冗余校验位 S 1 见7.10
表2 第2磁道信息格式
字段 D=动态S=静态 字段长度 备注
序号 名称
1 起始标志 S 1 “;”,见7.1
2 主账号 S 13-19 见7.3
3 字段分隔符 S 1 “=”,见7.4
4 失效日期 S 4 YYMM,见7.6
5 服务代码 S 3 见7.7
6 附加数据 S 可变 见7.8
7 结束标志 S 1 “?”,见7.9
8 纵向冗余校验位 S 1 见7.10
字段说明
1.1 起始标志(STX)
用途:标明数据的开始。
格式:1个字符。
内容:第1磁道为“%”,第2磁道和第3磁道为“;”。
1.2 格式代码(FC)
用途:标明该磁道的信息格式类型。
格式:2位数字。
内容:“99”。
1.3 主账号(PAN)
用途:标明可以处理交易的发卡机构和持卡者。
格式:13至19个字符。
内容:见JR/T 0008,其中校验数算法见附录A。
1.4 字段分隔符(FS)
用途:标明前一字段的结束。
格式:1个字符。
内容:第1磁道为“∧”,第2磁道和第3磁道为“=”。
1.5 姓名(NM)
用途:标明持卡者的姓氏、名字、称谓等。
格式:2至26个字符。
内容:由姓氏、姓氏分隔符、名字或首写字母、分隔符(如需要时)、中间名或首写字母、结尾圆点(当其后为称谓时)、称谓组成。最小编码数据应为一个字母字符(如姓氏)加上姓氏分隔符。
1.6 失效日期(ED)
用途:表示卡失效的日期。
格式:YYMM形式的4位数字,其中:
YY——卡失效年度的后2个字符。
MM——年度内月份的顺序号。规定在该月份的最后一天后,卡失效。
当YYMM为0000时,表示此卡无失效日期。
1.7 服务代码(SC)
用途:标明银行卡可使用的服务类型。
格式:3位数字,其中第一位为交换控制符。
内容:交换控制符可在2-9间选用。
2——限制在国内、跨系统交换
3——限制在省内、跨系统交换
4——限制在市内、跨系统交换
5——限制在国内系统内交换
6——限制在省内系统内交换
7——限制在市内系统内交换
8——管理卡,不适用于交换
9——系统测试卡。
服务代码的后两位在下列区域中分配:
00~49——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分配和发布
50~59——由国内标准化相关组织分配和发布
60~99——由发卡行酌情使用。
目前后两位已分配的服务代码是:
01——无限制
02——无自动柜员机服务
03——只有自动柜员机服务
10——无现金预支
11——既无现金预支又无自动柜员机服务
20——要求肯定授权:所有交易应由发卡行或代理人认可
41——集成电路卡:无限制
43——集成电路卡:只有自动柜员机服务。
1.8 附加数据
用途:容纳对银行卡发卡机构有意义的任意数据。
格式:可变,但应保证该磁道字符总数不得超过最大编码长度。
内容:具体内容由发卡行自定。
1.9 结束标记(ETX)
用途:标明磁道上有意义数据的结束。
格式:1位字符。
内容:“?”。
1.10 纵向冗余校验符(LRC)。
用途/内容:见GB/T 15120.2。
格式:1个字符。
2.第3磁道的信息格式
第3磁道数据编码最大记录长度为107个字符,数据字段的顺序和长度应与表3给出的第3磁道信息格式一致。
第三磁道为读写磁道。
动态字段在交易过程中可由交换者根据情况修改字段内容,静态字段只能由发卡机构修改字段内容。
B.1 第3磁道信息格式
表3 第3磁道信息格式
字段 D=动态S=静态 字段长度 备注
序号 名称
1 起始标志 S 1 “;”,见正文7.1
2 格式代码 S 2 “99”,见正文7.2
3 主账号 S 13-19 见正文7.3
4 字段分隔符 S 1 “=”,见正文7.4
5 国家代码 S 1或3 FS或“156”,见B.2.1
6 货币代码 S 3 见B.2.2
7 金额指数 S 1 见B.2.3
8 周期授权量 S 4 发卡机构自定,见B.2.4
9 本周期余额 D 4 见B.2.5
10 周期开始日期 D 4 YDDD,见B.2.6
11 周期长度 S 2 见B.2.7
12 密码重输次数 D 1 见B.2.8
13 个人授权控制参数 D 6 另行规定,见B.2.9
14 交换控制符 S 1 见B.2.10
15 PAN的TA和SR S 2 见B.2.11
16 SAN-1的TA和SR S 2 见B.2.12
17 SAN-2的TA和SR S 2 见B.2.13
18 失效日期 S 4 YYMM,见正文7.6
19 卡序列号 S 1 见B.2.14
20 卡保密号 D 1 见B.2.15
21 SAN-1 S 最大12 见B.2.16
22 字段分隔符 S 1 “=”,见正文7.4
23 SAN-2 S 最大12 见B.2.17
24 字段分隔符 S 1 “=”,见正文7.4
25 传递标志 S 1 见B.2.18
26 加密校验数 S 6 另行规定,见B.2.19
27 附加数据 D 可变 见正文7.9
28 结束标志 S 1 “?”,见正文7.10
29 纵向冗余校验位 D 1 见正文7.10
B.2 字段说明
B.2.1 国家代码
用途:标明可以处理由银行卡产生交易的国家。
格式:3位数字或1个字段分割符(FS)。
内容:“156”——中国(见GB/T 2659);
FS——表示国家代码不在第3磁道上编码。
B.2.2 货币代码
用途:标明结算时使用的货币类型。
格式:3位数字。
内容:见GB/T 12406。
B.2.3 金额指数
用途:决定周期授权量(B.2.4)与本周期余额(B.2.5)两字段的基值。
格式:1位数字。
内容:表示周期授权量(B.2.4)与本周期余额(B.2.5)两字段必须乘以10的一个幂指数的值,以此表示货币金额。
B.2.4 周期授权量
用途:表示在一个周期内累积交易不能超过的金额。
格式:4位数字。
内容:由发卡行自定授权量。
B.2.5 本周期余额
用途:表示当前周期内的可用金额。
格式:4位数字。
内容:在新的周期开始时,该字段等于周期授权量(B.2.4),消费后逐次递减,余额存本字段。
B.2.6 周期开始日期
用途:表示一个新周期开始的日期。
格式:YDDD形式的4位数字,其中:
Y——年度最后一个有效字符。
DDD——年度内天数的顺序号,其范围为001-366。
B.2.7 周期长度
用途:表示所有交易的累积值不能超过授权量的时间期限。
格式:2位数字。
内容:00——本周期余额只能减少,但不能重置的一种银行卡;
01~79——本周期的天数;
80——周期为7天;
81——周期为14天;
82——周期为半个月;
83——周期为一个月;
84——周期为三个月;
85——周期为六个月;
86——周期为一年;
87~99——保留,待分配。
B.2.8 密码重输次数
用途:记录允许未成功输入密码的次数。
格式:1位数字。
内容:该字段在发卡和正确输入密码时被赋初值,初值由各发卡机构自定义;当输入密码不正确时该字段减1。
B.2.9 个人标识代码控制参(PINPARM)
用途:提供一种可选择的安全性能。
格式:6位数字。
内容:保密算法由各发卡行自定。
B.2.10 交换控制符
用途:标明银行卡适用于交换的范围。
格式:1位数字。
内容:0——无限制
2——限制在国内、跨系统交换
3——限制在省内、跨系统交换
4——限制在市内、跨系统交换
5——限制在国内系统内交换
6——限制在省内系统内交换
7——限制在市内系统内交换
8——管理卡,不适用于交换
9——系统测试卡。
B.2.11 主账号的账户类型(TA)和服务约束(SR)
用途:定义主账号(PAN)的账户类型和可提供的服务。
格式:2位数字。
内容:a.第1位数字——账户类型
0——主账号(PAN)未在第3磁道上编码
1——储蓄账户
2——现金或支票账户
3——信用卡账户
4——适用于多种账户类型的通用账户
5——付息现金或支票账户
6~8——保留待分配
9——发卡行内部使用,但不能交换
b.第2位数字——服务约束
0——无约束
1——无现金服务
2——无销售点(POS)服务
3——无现金和销售点(POS)服务
4——要求肯定的授权
5~7——保留待分配
8~9——发卡行内部使用
B.2.12 第一辅助账号的账户类型和服务约束
用途:同B.2.11中的定义一致,但此字段内容涉及第一辅助账号(SAN-1)(B.2.16)中包含的账号。
格式:2位数字。
内容:同B.2.11。
B.2.13 第二辅助账号的账户类型和服务约束
用途:同B.2.11中的定义一致,但此字段内容涉及第二辅助账号(SAN-2)(B.2.17)中包含的账号。
格式:2位数字。
内容:同B.2.12。
B.2.14 卡序列号
用途:区别具有相同主账号(PAN)的卡(同时或连续发行)。
格式:1位数字。
内容:由发卡行定义,在最初发卡或卡失效后换卡时赋值。每次增加卡或发新卡时,该字段值加1。
B.2.15 卡保密号
用途:用于建立磁条所含数据与物理卡的联系。
格式:字段分隔符(FS)。
内容:FS——表示卡保密号字段不在第3磁道上编码。
B.2.16 第一辅助账号(SAN-1)
用途:标明第一个可选用的辅助账号。
格式:最大12个字符。
内容:由发卡行酌情使用。长度为0时,表示不使用第一辅助账号。
B.2.17 第二辅助账号(SAN-2)
用途:标明第二个可选用的辅助账号。
格式:最大12个字符。
内容:由发卡行酌情使用。长度为0个字符时,表示不使用第二辅助账号。
B.2.18 传递标志
用途:提供可减少传送交换信息长度的功能。它表明交换信息是否包含附加数据的内容。
格式:1位字符。
内容:0——包括所有附加数据
1——不包括附加数据
2~9——无效。
B.2.19 加密校验数(CCD)
用途:通过使用加密公式提供一种校验该磁道上数据完整性的方法。
格式:6个字符
内容:加密方法由各发卡行自定。
3.使用规范
所有银行卡磁条必须使用第2磁道。第3磁道是否使用由各发卡机构自行规定(第3磁道数据内容参见附录B)。第1磁道暂不使用,保留将来酌情使用。
第2磁道作为交换磁道,各发卡机构在进行识别和信息交换时以第2磁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