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三大特性—— 继承、 优先级和层叠。

CSS三大特性—— 继承、 优先级和层叠。
继承:即子类元素继承父类的样式;

优先级:是指不同类别样式的权重比较;

层叠:是说当数量相同时,通过层叠(后者覆盖前者)的样式。

css选择符分类  
首先来看一下css选择符(css选择器)有哪些?

  1.标签选择器(如:body,div,p,ul,li)

  2.类选择器(如:class=”head”,class=”head_logo”)

  3.ID选择器(如:id=”name”,id=”name_txt”)

  4.全局选择器(如:*号)

  5.组合选择器(如:.head .head_logo,注意两选择器用空格键分开)

  6.后代选择器 (如:#head .nav ul li 从父集到子孙集的选择器)

  7.群组选择器 div,span,img {color:Red} 即具有相同样式的标签分组显示

  8.继承选择器(如:div p,注意两选择器用空格键分开)

  9.伪类选择器(如:就是链接样式,a元素的伪类,4种不同的状态:link、visited、active、hover。)

  10.字符串匹配的属性选择符(^ $ *三种,分别对应开始、结尾、包含)

  11.子选择器 (如:div>p ,带大于号>)

  12.CSS 相邻兄弟选择器器 (如:h1+p,带加号+)

css优先级
当两个规则都作用到了同一个html元素上时,如果定义的属性有冲突,那么应该用谁的值的,CSS有一套优先级的定义。

不同级别

  • 在属性后面使用 !important 会覆盖页面内任何位置定义的元素样式。
  • 作为style属性写在元素内的样式
  • id选择器
  • 类选择器
  • 标签选择器
  • 通配符选择器
  • 浏览器自定义或继承

    总结排序:!important > 行内样式>ID选择器 > 类选择器 > 标签 > 通配符 > 继承 > 浏览器默认属性

CSS优先级:是由四个级别和各级别的出现次数决定的。

  四个级别分别为:行内选择符、ID选择符、类别选择符、元素选择符。

  优先级的算法:

  每个规则对应一个初始”四位数”:0、0、0、0

  若是 行内选择符,则加1、0、0、0

  若是 ID选择符,则加0、1、0、0

  若是 类选择符/属性选择符/伪类选择符,则分别加0、0、1、0

  若是 元素选择符/伪元素选择符,则分别加0、0、0、1

  算法:将每条规则中,选择符对应的数相加后得到的”四位数“,从左到右进行比较,大的优先级越高。  

需注意的:
  ①、!important的优先级是最高的,但出现冲突时则需比较”四位数“;

  ②、优先级相同时,则采用就近原则,选择最后出现的样式;

  ③、继承得来的属性,其优先级最低;

  !important > 行内样式>ID选择器 > 类选择器 > 标签 > 通配符 > 继承 > 浏览器默认属性

  *css选择器使用强烈建议采用低权重原则,利于充分发挥css的继承性,复用性,模块化、组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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