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老了,又会怎样

最近在看《我们仨》,一本杨绛先生的散文集。

这本书分为了三部分。第一部分算是个引子,就杨绛先生晚年的一个梦开始,以梦中“钟书大概是记着‘我’的埋怨,叫‘我’做了一个长达万里的梦”拉开全文序幕;第二部分则是描述了这个“万里长梦”,通过梦境的形式回忆了她晚年时候,女儿钱媛和丈夫钱钟书先去离世的过程;第三部分则是以简洁凝练的语言,记录了从英国留学开始到晚年分离,63年来一家三口点点滴滴的故事。

这本书读着挺温馨,也挺沉重的。语言甚是凝练,好些地方都值得玩味,让人不得不多品几次才能读出味道。对我而言,其实我不太喜欢其中梦境这段这种虚实相生的写法,然而对于书第三部分,读着对这个单纯温馨的家庭里那些快乐而艰难、爱与痛的日子甚是感动。由此也思考,当我们老了,又会怎样?


“三里河寓所,曾是我的家,因为有我们仨。我们仨失散了,家就没有了”

家和房子不同的地方在于,房子是住人的地方,而只有房子里住着了对的人,它才能称为家。

杨绛先生在《我们仨》里提到最多的就是家,每次总是很温馨而自豪。“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锺书总和我一同承当,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

我的家也是个很朴素温暖的家,家里有我爸爸、我妈妈还有我。

我今年三十岁,也就说明我们仨这个家成了也有三十年了。三十年风风雨雨,时代在发展,世界在改变,而唯一不变的,是家里的温馨和温暖。

九十年代初,爸妈双双下岗了。那时候我少不更事,不知道“下岗”一词意味着啥,唯一感觉就是饭桌上的肉好像少了一些,自己的“新衣服”好像都是哥哥姐姐穿不了给我的,其他的,好像一切都没变。爸爸依然常给我讲历史故事,妈妈依然每日辅导我功课,餐桌上爸爸依然会给我们开着玩笑,然后一家人哈哈大笑,其乐融融。

后来爸爸在家照顾奶奶,妈妈出去打工,于是爸爸主动包揽了家里所有的家务活。有时候妈妈回家洗完澡,要去洗衣服,爸爸说,洗什么洗,放在那里,进行看电视去!有时候半夜妈妈突然想吃面条了,爸爸也会从被窝里爬起来,给妈妈煮面条去。爸爸说,家务活就那么多,谁做都一样,我多做一点,你妈妈也就少做一点了。

再后来我家和舅舅家合伙开个电器店。电器店不大,但是事情一点都不轻松,比如需要背着一百多斤的冰箱从楼梯爬上六楼,比如在四十多度高温天一天安装十个空调。于是之前不咋会做饭的妈妈开始学起了做饭,有一次炒菜放咸了,爸爸依然把它吃完了,说,这菜挺好的,挺下饭。然后又转头对我说,你妈炒的菜,我都喜欢吃。

前段时间我回了趟家,饭后我们三人出去散步,回来后都瘫倒在沙发上,各自做着自己的事,但是氛围依然十分和谐。突然老妈开口说道,我们三人就是一个铁三角,谁都少不了。是的,遇到困难一同承担,遇到快乐大家分享,相守一起,这就是我幸福的家。

“我们离家远出,不复在父母庇荫之下,都有点战战兢兢;但有两人做伴,可相依为命”

1935年,钟书先生以第一名成绩考取英国庚子赔款公费留学生,前去英国牛津大学,而杨绛先生则中断了清华的学业,陪丈夫游学。

学习之余的杨绛先生几乎揽下了生活的一切杂事,做饭制衣,租房置家,在家庭杂事之余更跑去钱钟书先生就读的学校去旁听。

而钟书先生则和妻子一起学习做饭,并为妻子做了一辈子的早饭;饭后喜欢带着妻子一起去“探险”——在散步中寻找生活的乐趣。

在杨绛先生怀孕生产期间,钟书先生炖鸡汤剥豆瓣伺候,以致杨绛先生感慨“钱家的人若知道他们的‘大阿官’能这般伺候产妇,不知该多么惊奇”;而“拙手笨脚”的钟书先生一个人在家总是做了坏事,杨绛先生依旧会说“不要紧”:

“钟书这段时期只一个人过日子,每天到产院探望,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我说,‘不要紧,我会洗。’

‘墨水呀!’

‘墨水也能洗。’

他就放心回去。然后他又做坏事了,把台灯砸了。我问明是怎样的灯,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下一次他又满面愁虑……

我说‘不要紧’,他真的就放心了。因为他很相信我说的‘不要紧’。”

杨绛先生和钟书先生都称得上是一代文豪,但两人相处时候,却给人感觉非常可爱。

钟书先生感情细腻,对妻子温存体贴;杨绛先生善良温柔,对丈夫宽容敦厚。

每个人都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角色。但无论两人名声多显赫,职位多尊贵,只要在家里,两人只有一种身份,丈夫或妻子。

我和于小姐在一起已经四年多快五年了。

我俩都是重庆人,在千里之外的北京工作和学习,虽不至于举目无亲,但也不复在父母庇荫之下,终究也不算容易。

但只要在一起,时光也总是快乐的。

她是一个很善良勤劳的人,总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把房间收拾得井井有条。

和她一起后,我几乎都快忘了怎么洗衣服,怎么扫地拖地了,因为这些事都是她在做。

我们约好,家里的事都听她的,除了厨房。因为我喜欢做饭,也比较擅长做饭,所以厨房的事情都是我来做。

每临近周末,我会提前问好她想吃什么,然后周末起个大早去市场买菜,回来“乒乒乓乓”做上半天。

她是个喜欢睡懒觉的人,往往我饭都做好了还没起床,于是就早午饭一起吃了,吃完后也就乖乖去洗碗去。

空余时间我有很多爱好,比如看书写点小文章,她就是我的读者;我会一些乐器,她则是我的听众;我会调酒,她则是我的“顾客”......

我喜欢尝试一些新鲜的事物,比如哪里有个博览会,哪里有个旅游活动,哪里有个什么音乐节啤酒节等,我总喜欢去“探索”,然后她会陪我去。

同样的,她喜欢的艺术展览,喜欢的演唱会,喜欢逛老街,我也会陪她。

我们都愿意主动走入彼此的世界。

当然我们也有争吵,而且争吵的频率并不低。

在一起的第一年,只有甜蜜的感觉,觉得对方什么都是好的,天天腻腻歪歪在一起。

后来随着渐渐熟悉,双方“本性毕露”,说话做事更加随意,

加上我又长她七岁,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本身亦不尽相似,

再加上从象牙塔里的“琴棋书画”到日常生活中的“茶米油盐”这个过程本身也容易遇到问题,

于是矛盾开始爆发了。

对于吵架这个事杨绛先生讲述她和钟书先生曾就一个单词的读音吵过一架,

最后“我虽然赢了,却觉得无趣,很不开心。钟书输了,当然也不开心”,

“我们觉得吵架很无聊,争来争去,改变不了读音的定规。我们讲定,以后不妨各持异议,不必求同”,

“遇事两人一商量,就决定了,也不是全依他,也不是全依我”。

其实在家庭里,两个人吵架是一件很没趣的事。

吵架赢了又如何,输了又怎样,最终心情不好两人都是输家。

但吵架真的是无法避免的,于是我们基本对于吵架基本上制定了几个原则:

吵架的范围:不在外人前吵架;

吵架的时间:当日事当日毕,不过夜;

吵架事情判定标准:因谁家里的事情争吵就听谁的;家里的事情听她的,家外的事情听我的;

吵架的原则:就事论事,不翻老底,不说伤人的话,绝不提“分手”。

既有乍见之欢,又有久处不厌,既能谈风花雪月,又能讲柴米油盐,两个人内心安定,坦诚相待,有勇气去面对一切。

“我们眼看着女儿在成长,有成就,心上得意。”“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钟书认为‘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

钱媛是杨绛先生夫妇的独女,出生于他们在英国留学之时,后成为北师大的教授,是他们一生的骄傲。

骄傲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成了北师大的教授,钟书先生对钱媛的评价是“爱教书,像爷爷;刚正,像外公”,

杨绛先生的评价是“钱瑗坚强不屈,正直不阿。钱瑗热心教书,关怀学生,赢得了学生的喜爱。她默默无闻,说不上有什么成就,也不是名师,只是行伍间一名小兵。但是她既然只求当尖兵,可说有志竟成,没有虚度此生”。

而谈到三人之间关系时候,杨绛先生说道“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

对钟书先生:“钟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瑗都是好学生,虽然近在咫尺,我们问一声就能解决”,“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我们母女把他当孩子般照顾,他有很弱小”;

借用钱媛的话说父女关系:“阿瑗常说:‘我和爸爸最“哥们”,我们是妈妈的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陪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

可以看出这一家三口的关系是非常融洽,而对于女儿的教育上,即使放到现在也会觉得他们非常开明。

钱媛自小非常聪明,读书识字都很快。杨绛先生对她非常“放任”,但钱媛会跟着父母一起看书,学习钟书先生“格物致知”,“观察生活”。

也就是所谓的教育方法不外乎四个字——以身作则。

我想,总有一天我会在现在的“我们仨”以外,组建一个新的家庭,然后拥有一个新的“我们仨”。

我希望她是一个女孩,一半像我,一半像你。

但无论像谁,我们的女儿都一定会非常聪明,然后我希望她能像我一样喜欢读书,然后把龙应台的这句话告诉她:

“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我不仅是她的父亲,也希望能成为她的朋友。

我希望自己能像父亲一样成为她的依靠,也能像朋友一样和她玩耍交流。

我不会要求她听话,但会要求她讲道理。

因为无论谁的话都可能会错,而如果一件事她自己觉得有道理,自己能说服她自己,那我都会支持她去做。

我不会跟她说养儿防老。

她来这个世上就是个独立的个体,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她自己。

如果她有想法就自己去追吧,只是在追梦的间隙,希望她能抽出几分钟和我联系联系,

就如我现在一般,有空时候抽出几分钟给父母打个电话聊聊天,对我们来说就是几分钟,而对父母而言可能会激动一天。

待我老了时,我也写一本《我们仨》,只愿三人的这种铁三角一辈辈传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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