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抽象类

1.概念

因为继承的关系,子类的功能可以越来越具体,相对来说,父类更加一般化,通用化。
因为父类封装了子类的共同行为,所以,在定义时,我们可以定义方法的逻辑。
有的时候,在父类中无法完成子类的功能需求,
此时,不如不写,即不写方法体,代码简单化。
但是此方法必须使用abstract修饰,那么此类型也必须使用abstract修饰,即抽象类

2.抽象方法与抽象类

1、抽象方法与抽象类
  1)用abstract修饰的方法,不需要写方法体,但是得用分号来结尾 
  2)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使用abstract声明(修饰)
/**抽象类*/
public abstract class Shape {
    double length;//周长
    double area;//面积
    /**返回图像的周长*/
    public abstract double length();
    public abstract double area();
}
2、抽象类不能实例化
  1)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没有意义
  2)  抽象类可以提供构造器
  3)  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4)  abstract和final不能同时修饰一个类型
3、继承抽象类
  1)若一个类继承了抽象类,那么这个类必须重写(实现)抽象类的所有抽象方法 
  2)若一个类没有实现抽象类的所有抽象方法, 那么这个类必须使用abstract修饰
4、抽象类的意义:
   1)给不同的子类定义一个父类
   2)抽象类可以封装子类的共同特征与共同行为
   3)虽然子类方法可能有不能的实现逻辑,但是
         方法的定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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