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语言之语言特性

代码方面:

1、Go语言从语法层面进行了以下限定:任何需要对外暴露的名字必须以大写字母开头,不需要对外暴露的则应该以小写字母开头。
2、Go语言明确宣告了拥护骆驼命名法而排斥下划线法。
3、代码块中花括号的摆放位置必须在行尾。
4、每个Go源代码文件的开头都是一个package声明,表示该Go代码所属的包。
5、要生成Go可执行程序,必须建立一个名字为main的包,并且在该包中包含一个叫main()的函数(该函数是Go可执行程序的执行起点)。
6、所有Go函数(包括在对象编程中会提到的类型成员函数)以关键字func开头。
7、Go支持多个返回值,并不是所有返回值都必须赋值。没有被明确赋值的返回值将保持默认的空值。
8、所有的函数也是值类型,可以作为参数传递。
9、Go语言引入了goroutine概念,它使得并发编程变得非常简单。通过在函数调用前使用关键字go,即可让该函数以goroutine方式执行。


参考: 《Go语言编程》 许式伟 吕桂华 等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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