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符与关键字

《一》.标识符

命名规则:

1:严格区分大小写

2.由字母、数字、下划线,和美元符组成

3.不能以数字开头

4.不能是关键字或保留字

命名惯例:

1.类名通常使用名词或者名词性词组,每个单词首字母大写。

2.变量名使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首字母小写,以后的单词首字母大写,单词之间可以使用下划线,变量名应有意义

3.方法名使用动词或动词性词组,首字母小写,以后的单词首字母大写。

4.接口与类的命名规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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