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21.对象与对象之间的关系

对象与对象之间的关系:

(1)依赖:对象之间最弱的关联方式,是临时性的关联。代码中一般指由局部变量、函数参数、返回值建立的对于其他对象的调用关系

public class a{
       public void test1(b objb){//a类对象的test1方法的参数是b类对象

       }
       public b test2(){
               //return new b();
               b objb=new b();//局部变量
               return objb;//返回值建立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a obja=new a();
       }
}

(2)关联:对象之间一种引用关系,比如客户类与订单类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通常使用类的属性表达

(3)聚合:表示has-a的关系,是一种不稳定的包含关系。聚合类不必对被聚合类负责。使用集合属性表达聚合关系

(4)组合:表示contains-a的关系,是一种强烈的包含关系。组合类负责被组合类的生命周期。也使用集合属性表达聚合关系
(5)继承:表示is-a的关系,是对象之间耦合度最大的一种关系,子类继承父类的所有细节,直接使用语言中的继承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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