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基本命令之创建、删除文件 vim基本快捷键

创建文件夹【mkdir

    一、mkdir命令使用权限

    所有用户都可以在终端使用 mkdir 命令在拥有权限的文件夹创建文件夹或目录。

    二、mkdir命令使用格式

    格式:mkdir [选项] DirName

    三、mkdir命令功能

    通过 mkdir 命令可以实现在指定位置创建以 DirName(指定的文件名)命名的文件夹或目录。要创建文件夹或目录的用户必须对所创建的文件夹的父文件夹具有写权限(了解Linux文件-文件夹权限请点击这里)。并且,所创建的文件夹(目录)不能与其父目录(即父文件夹)中的文件名重名,即同一个目录下不能有同名的(区分大小写)

    四、mkdir命令选项说明

    命令中的[选项]一般有以下两种:

   -m    用于对新建目录设置存取权限,也可以用 chmod 命令进行设置。

   -p     需要时创建上层文件夹(或目录),如果文件夹(或目录)已经存在,则不视为错误。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回复: 193254 查看本文章

    五、mkdir命令使用举例

    例一:在桌面下面创建以“demo”命名的文件夹。

    使用以下命令即可。

    mkdir 桌面/demo

    例二:在桌面下面创建以“demo”命名的文件夹,并且给文件夹赋权限,权限为123

    mkdir  123  桌面/demo

 

删除文件夹【rm

    一、rm命令使用权限

    所有用户都可以在终端使用 rm命令删除目录。

    二、rm命令使用格式

    格式:rm [选项] DirName

    三、rm命令功能

    删除档案及目录。

    四、rm命令选项说明

    命令中的[选项]一般有以下几种:

    -i 删除前逐一询问确认。

   -f 即使原档案属性设为唯读,亦直接删除,无需逐一确认。

   -r 将目录及以下之档案亦逐一删除,递归所有的子目录,逐一询问。

    五、rm命令使用举例

    例一:删除所有C语言程序文档;删除前逐一询问确认。

    rm -i *.c

   例二:将 Finished 子目录及子目录中所有档案删除。

   rm -r Finished

   rm -f abc.txt的意思是说强制删除文件。如果文件不存在,也不要提示。这是因为如果直接使用rm abc.txt那么如果文件不存在,rm会提示你。这在某些情况下,比如我们写一些小脚本,可能不需要他这样做。

   rm -r abc 的意思是说递归所有的子目录。其中要求abc是一个目录名。这条rm运行后,abc目录下的所有子目录里的东西也会一同被删除。通常我们在删除一个目录时会使用rm-rf abc这样的形式,这就是说明删除目录abc,同时要求命令不要产生任何提示。

 注:在linux没有回收站,在试用rm命令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些,删除之后就无法再恢复了。


创建文件【vi

一、进入vi的命令

vifilename :打开或新建文件,并将光标置于第一行首

vi +n filename :打开文件,并将光标置于第n行首

vi + filename :打开文件,并将光标置于最后一行首

vi +/pattern filename:打开文件,并将光标置于第一个与pattern匹配的串处

vi -r filename :在上次正用vi编辑时发生系统崩溃,恢复filename

vifilename....filename :打开多个文件,依次进行编辑

二、移动光标类命令

h :光标左移一个字符

l :光标右移一个字符

space:光标右移一个字符

Backspace:光标左移一个字符

kCtrl+p:光标上移一行

jCtrl+n :光标下移一行

Enter :光标下移一行

wW :光标右移一个字至字首

bB :光标左移一个字至字首

eE :光标右移一个字至字尾

) :光标移至句尾

( :光标移至句首

}:光标移至段落开头

{:光标移至段落结尾

nG:光标移至第n行首

n+:光标下移n

n-:光标上移n

n$:光标移至第n行尾

H :光标移至屏幕顶行

M :光标移至屏幕中间行

L :光标移至屏幕最后行

0:(注意是数字零)光标移至当前行首

$:光标移至当前行尾

三、屏幕翻滚类命令

Ctrl+u:向文件首翻半屏

Ctrl+d:向文件尾翻半屏

Ctrl+f:向文件尾翻一屏

Ctrlb;向文件首翻一屏

nz:将第n行滚至屏幕顶部,不指定n时将当前行滚至屏幕顶部。

四、插入文本类命令

i :在光标前

I :在当前行首

a:光标后

A:在当前行尾

o:在当前行之下新开一行

O:在当前行之上新开一行

r:替换当前字符

R:替换当前字符及其后的字符,直至按ESC

s:从当前光标位置处开始,以输入的文本替代指定数目的字符

S:删除指定数目的行,并以所输入文本代替之

ncwnCW:修改指定数目的字

nCC:修改指定数目的行

五、删除命令

ndwndW:删除光标处开始及其后的n-1个字

do:删至行首

d$:删至行尾

ndd:删除当前行及其后n-1

xX:删除一个字符,x删除光标后的,而X删除光标前的

Ctrl+u:删除输入方式下所输入的文本

六、搜索及替换命令

/pattern:从光标开始处向文件尾搜索pattern

?pattern:从光标开始处向文件首搜索pattern

n:在同一方向重复上一次搜索命令

N:在反方向上重复上一次搜索命令

  :s/p1/p2/g:将当前行中所有p1均用p2替代

  :n1,n2s/p1/p2/g:将第n1n2行中所有p1均用p2替代

  :g/p1/s//p2/g:将文件中所有p1均用p2替换

七、vi命令使用举例

例一:创建文件a.txt

vi a.txt

Hello everyone!

:wq //在退出时,直接输入:wq会发现退不出去,退出方法是:编辑完成后按ESC,然后输入:q就是退出;还有:wq是保存后退出,加感叹号是表示强制

修改档案时间【touch

  一、touch命令使用权限

    所有用户都可以在终端使用 touch命令。

  二、touch命令使用格式

    格式:touch [-acfm][-d <日期时间>][-r <参考文件或目录>][-t <日期时间>][--help] [--version][文件或目录...] touch[-acfm][--help][--version][日期时间][文件或目录...]

    touch [-acfm][-r reference-file][--file=reference-file][-t MMDDhhmm[[CC]YY][.ss]][-d time][--date=time][--time={atime,access,use,mtime,modify}][--no-create][--help][--version]file1 [file2 ...]

  三、touch命令功能

touch fileA,如果fileA存在,使用touch命令可更改这个文件或目录的日期时间,包括存取时间和更改时间;如果fileA不存在,touch命令会在当前目录下新建一个空白文件fileA

注:使用touch指令可更改文件或目录的日期和时间,包括存取时间和更改时间。文件的时间属性包括文件的最后访问时间,最后修改时间以及最后在磁盘上修改的时间,命令stat显示结果显示了三个时间属性。

  四、touch命令选项说

a 改变档案的读取时间记录。

m 改变档案的修改时间记录。

c 假如目的档案不存在,不会建立新的档案。与 --no-create 的效果一样。

f 不使用,是为了与其他 unix 系统的相容性而保留。

r 使用参考档的时间记录,与 --file 的效果一样。

d 设定时间与日期,可以使用各种不同的格式。

t 设定档案的时间记录,格式与 date 指令相同。[[CC]YY]MMDDhhmm[.SS]CC为年数中的前两位,即世纪数”;YY为年数的后两位,即某世纪中的年数.如果不给出CC的值,则linuxtouch命令参数将把年数CCYY限定在1969--2068之内.MM为月数,DD为天将把年数CCYY限定在1969--2068之内.MM为月数,DD为天数,hh 为小时数(几点)mm为分钟数,SS为秒数.此处秒的设定范围是0--61,这样可以处理闰秒.这些数字组成的时间是环境变量TZ指定的时区中的一个时间.由于系统的限制,早于197011日的时间是错误的.

--no-create不会建立新档案。

--help 列出指令格式。

--version 列出版本讯息。

五、touch命令使用举例

例一:更新file1.txt的存取和修改时间。

touch file1.txt

例二:如果file1.txt不存在,不创建文件

touch -c file1.txt

例三:更新file1.txt的时间戳和ref+file相同

touch -r ref+filefile1.txt

例四:设置文件的时间戳为201151894510

ls-l file1.txt

touch -t1105190945.10 file1.txt

 

在新建文件时用touch命令可以建立一个空文件,而vi命令则可以直接编辑文件的内容并保存。

我觉得,以上命令只有通过长期的练习,才能熟练掌握。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Jaster_wisdom/article/details/80238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