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拒绝隐私泄露

2021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们将对个人信息的相关数据泄露说不!个人信息的保护真正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并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同时还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

具体来看,针对“大数据杀熟”,该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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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声音

10月21日,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数字经济与金融科技”平行论坛的“数据安全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议题中,中国工商银行首席技术官吕仲涛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三点建议。

具体来看:一是积极探索特定领域的跨机构合作,建议大型金融机构可率先开展金融领域数据要素市场化试点探索相应的定价、运营和风控机制;二是促进公共数据安全合规使用,加快建立规范化的数据交易市场;三是研究数据跨境安全流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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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向

1、苹果宣布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积极准备,隐私安全重点始终不变

10月29日消息,苹果公司近日向用户发送一封邮件。邮件称,苹果为2021年1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做好了积极准备。

苹果表示,保护用户隐私、让用户自己掌控个人信息,是苹果设计产品和服务时一贯坚持的理念。苹果仅在有合法的法律依据情况下才会使用用户的个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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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信 iOS 版 8.0.16 更新:隐私新增“个人信息与权限”

iOS 版微信正式推送了 8.0.16 更新。据网友反映,在设置-> 隐私页面,新增了**“个人信息与权限”选项**,点进该选项之后,可以进行系统权限管理、授权管理、个性化广告管理、个人信息浏览与导出。

iOS的更新将针对广告商和App的商业行为进行限制,此前iOS要求App不跟踪用户,在隐私方面的管控将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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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消协:APP不得因用户不提供隐私信息拒绝服务

中消协提示商家要切实落实“告知—同意”规则,明示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要满足个人信息处理的两个“最小”一个“最短”,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经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限制在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和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手机APP等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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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余家企业签订《深圳市APP个人信息保护自律承诺书》

10月22日,由深圳市委网信办主办的深圳市APP个人信息共护大会在深圳中心书城举行。20余家来自网络社交、直播、游戏、电商、金融、物流、交通、社区服务等多个应用领域运营主体的负责人现场签署了《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作出保护网民个人信息安全,切实维护网民合法权益的承诺。

根据该份《承诺书》,参会的重点APP运营企业承诺: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合规建设;坚持最小必要原则,根据APP提供服务所必需,合规设置收集个人信息范围;保护用户公平交易权,不利用大数据“杀熟”;未经用户单独同意,不利用敏感个人信息进行线上精准营销和线下推销;严守个人隐私边界,绝不以监听监视等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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