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第五章(笔记)


上篇:第四章、项目管理一般知识
下篇:第六章、整体管理

第五章 立项管理


5.1 项目立项

概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看,立项管理主要是解决项目的组织战略符合性问题。项目立项管理关注的重点在于是否需要启动一个项目,并为其提供相应的预算支持。所以立项管理主要是解决项目的组织战略符合性,看这个项目是否有必要做。

动机:① 市场需求;② 政策导向;③ 技术发展

立项价值判断(项目选择和确定):

  • 选择有核心价值的项目
  • 评估所选择的项目
  • 项目优先级排序
  • 评估项目的多种实施方式
  • 平衡地选择合适的方案

初步调查:

  • 初步需求分析
  • 企业基本状况
  • 管理方式和基础数据管理状况
  • 现有系统状况

系统集成供应商项目内部立项:

  • 概述:一般来说,系统集成供应商主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类型,决定是否要在组织内部为所签署的外部项目单独立项。例如:针对包含软件开发任务的项目通常需要进行内部立项,而那些单一的设备采购类项目则无需耽误立项。当客户与系统集成供应商签署了合同之后,客户和系统集成商各自所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就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并接受法律保护。如果从合同实施主体角度分析,此时的主体成为系统集成供应商组织内部的某个项目团队。这也就意味着系统集成供应商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发生了转移,由组织转移到了项目组。正因为存在这种责任转移的情形,许多系统集成供应商采用内部立项制度对这种责任转移加以约束和规范。
  • 作用
    • ① 通过项目立项方式为项目分配资源
    • ② 通过项目立项方式确定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
    • ③ 以项目型工作方式,提升项目实施效率
  • 内容
    • ① 项目资源估算
    • ② 项目资源分配
    • ③ 准备项目任务书
    • ④ 任命项目经理

5.2 主要过程

包括:


5.2.1 项目建议

项目建议书( RFP)

  • 概述
    • 项目建议书( RFP)是项目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项目申请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总体设想。在项目建设阶段,项目要依次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写,申报,审批等环节,然后才能进入后续的项目可行性分析阶段的工作,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 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申请,是项目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时所必须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
    •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涉及利用外资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方可开展对外工作。有些企业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行决定建设的项目,也参照这一模式首先编制项目建议书。
    • 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规定对于规模较小的系统集成项目省略项目建议书环节,可以将其与项目可行性分析阶段进行合并,所以项目建议书不是必须的。
  • 核心内容
    • 项目的必要性
    • 项目的市场预测
    • 产品方案或服务的市场预测
    • 项目建设必需的条件
  • 编写、申报与审判: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规定对于规模较小的系统集成项目省略项目建议书环节,而将其与项目可行性分析阶段合并。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在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应专门组织项目需求分析,形成需求分析报告送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提出咨询意见,作为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参考。
  • 投资误差:± 30% 左右

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
对于系统集成类项目的项目建议书,一般包括内容:
第一章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项目责任人
3、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
4、项目概况
5、主要结论和建议
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
2、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
3、信息系统装备和应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4、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第四章业务分析
1、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
2、信息量分析与预测
3、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
第五章总体建设方案
1、建设原则和策略
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
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
4、总体设计方案
第六章本期项目建设方案
1、建设目标与王要建设内谷
2、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
3、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
4、网络系统建设
5、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
6、安全系统建设


5.2.2 项目可行性分析

成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概述:
    • 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等进入深入研究和方案论证。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项目建议书。
    • 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或变更投资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少量调整且其调整内度容未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需在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时以独立章节对调整部分进行定量补充说明。
  • 风险因素及对策:风险因素及对策主要是对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组织风险、法律风险、经济及社会风险等因素进行评价,制定规避风险的对策,为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项目可行性分析的内容:
第一章 项目概述
第二章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第三章 需求分析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第四章 总体建设方案
第五章 本期项目建设方案
第六章 项目招标方案
第七章 环保、消防、职业安全
第八章 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培训
第九章 项目实施进度
第十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第十一章 效益与评价指标分析
第十二章 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

项目可行性研究:

  • 目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对拟建设的项目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提出是否投资和如何建设的相关意见,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 内容
    • 投资必要性:投资必要性主要根据市场调查及预测的结果,以及有关的产业政策等因素,论证项目投资建设的必要性。
    • 技术可行性:技术的可行性主要从事项目实施的技术角度,合理设计技术方案,并进行比较、选择和评价。
    • 财务可行性:财务可行性主要从项目及投资者的角度,设计合理财务方案,从企业理财的角度进行资本预算,评价项目的财务盈利能力,进行投资决策,并从融资主体(企业)的角度评价股东投资收益、现金流量计划及债务偿还能力。
    • 组织可行性:组织可行性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设计合理的组织机构、选择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制定合适的培训计划等,保证项目顺利执行。
    • 经济可行性:经济可行性主要是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衡量项目的价值,评价项目在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有效配置经济资源、增加供应、创造就业、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效益。
    • 社会可行性:社会可行性主要分析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包括政治体制、方针政策、经济结构、法律道德、宗教民族、妇女儿童及社会稳定性等。
    • 风险因素及对策:风险因素及对策主要是对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组织风险、法律风险、经济及社会风险等因素进行评价,制定规避风险的对策,为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 步骤:

机会可行性研究

  • 概述:通过实事,政策的机会,进行投资
  • 目的:激发投资者的兴趣,寻找投资机会

初步可行性研究

  • 定义:中间阶段。确定项目意向后,对项目的初步估计
  • 关注的问题:投资与成本估算
  • 目的:
    • (1)初步估计和确定项目中的关键技术及核心问题,以确定是否需要解决
      (2)初步估计必须进行的辅助研究,以解决项目的核心问题,并判断是否具备必要的技术、实验、人力条件作为支持
      (2)分析项目的前途,从而决定是否应该 继续深入调查研究
  • 内容:
    • 市场情况和设计开发能力
    • 设备与材料投入分析
    • 网络规划、物理布局、技术和设备方案的选择
    • 项目设计
    • 项目进度安排
    • 项目投资与成本估算
  • 四种结果:
    • 肯定,对于比较小的项目甚至可以直接 “上马”
    • 肯定,转入详细可行性研究,进行更深入的分析研究
    • 展开专题研究,如市场考察、实验室实验、中间工厂实验等
    • 否定,项目应该 “下马”

详细可行性研究

  • 定义:详细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决策前对项目有关的技术、经济、法律、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况进行详尽的、系统的、全面的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论证、比较,并对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能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最终递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将成为进行项目评估和决策的依据。详细可行性研究是一项费时费力且需要一定资金支持的工作。详细可行性研究并不必须的,实际中很多小项目都不做。
  • 内容:
    • 概述
    • 需求确定
    • 现有资源、设施情况分析
    • 设计(初步)技术方案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建议
    •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计划
    • 项目组织、人力资源、技术培训计划
    • 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效果评价)
    • 合作/协作方式
  • 方法:
    • 投资估算法
    • 增量效益法
      • 概述:是将有项目时的成本(效益)与无项目时的成本(效益)进行比较,求得两者差额,即为增量成本(效益),这种方法比传统的前后比较法更能准确地反映项目的真实成本和效益。

项目论证

  • 概述:项目论证是对拟实现项目技术上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的合理性,实施上的可能性,风险控制等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为项目决策提供客观依据的一种技术经济研究活动。分析、讨论和验证项目计划和方案,并且给出明确的判断和意见,是项目立项阶段的项目论证工作中的内容。
  • 作用:
    • ① 确定项目是否实施的依据
    • ② 筹措资金、向银行贷款的依据
    • ③ 编制计划、设计、采购、施工以及机构设备、资源配置的依据
    • ④ 防范风险、提高项目效率的重要保证
  • 承建方(甲方)立项管理项目论证内容包括
    • ① 承建方技术可行性分析
    • ② 承建方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能力可行性分析
    • ③ 项目财务可行性分析
    • ④ 项目风险分析
    • ⑤ 对可能的其他投标者的相关情况分析
  • 建设方(乙方)立项管理项目论证内容包括:
    • ① 项目运行环境评价
    • ② 项目技术评价
    • ③ 项目财务评价
    • ④ 项目国民经济评价
    • ⑤ 项目环境评价
    • ⑥ 项目社会影响评价
    • ⑦ 项目不确定性和风险评价
    • ⑧ 项目综合评价

ps:承建方的立项管理与建设方的立项管理相比,更加关注组织资源与项目的匹配程度

项目评估

  • 概述:项目评估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由第三方(国家、银行或有关机构)根据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方法、参数和条例等,从项目(或企业)、国民经济、社会角度出发,对拟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生产条件、产品市场需求、工程技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分析和论证,进而判断其是否可行的一个评估过程。项目评估是项目投资前期进行决策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客观性,为银行的贷款决策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 注意:必须由第三方:国家、银行或有关机构
  • 作用:
    • ① 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客观性
    • ② 是决策层要对实施计划方案进行择优和取舍,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的主要决策依据

5.2.3 项目审批

项目建议书编写、申报与审判

  • 编写: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拟建项目上报建议书时应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由有资格的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公司编制。
  • 申报:先按隶属关系报到主管部门,再上报至县或市发改(经)委。
  • 审批:按现行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分级审批。

5.2.4 项目招投标

概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且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相关规定:

  • (1)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3)招标人采用资格后申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6)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7)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8)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可不进行招标的情形

  •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属于串通投标的情形

  •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项目投标:

  • 主要内容:
    • 项目意向识别
    • 项目售前交流
    • 获取招标文件
    • 编写投标文件
    • 参加投标活动
  • 相关规定: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4)根据系统集成项目招投标实践,项目投标活动的主体为系统集成供应商。系统集成供应商在项目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包含项目意向识别、项目售前交流、获取招标文件、编写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投标活动等主要工作内容。

开标与评标相关规定

  • (1)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开标时,由专业的负责人进行唱标。唱标主要公布投标报价,其他内容看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进行记录。
    (2)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相关领域专家、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代表等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供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3)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项招标人提交书面评价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 3 个,并表明排序。
    (4)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不同意见的理由,评标报告也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若评标委员会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理由,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5)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又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选定项目承建方相关规定

  •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7)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工作流程

  • ① 研读招标公告
  • ② 编制投标文件
  • ③ 提交投标文件
  • ④ 参与开标过程

招投标法律法规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投标综合成本评估法

  • 归一化评估结果公式:= 100 × SUM (评估结果 × 相对重要程度) / (评估结果等级 × 相对重要程度 )

5.2.5 项目合同谈判与签订

包含

  • 项目合同
  • 合同条款
  • 合同谈判
  • 签订合同

项目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条款

  • 八要素:
    • 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
    • 标的数量
    • 标的质量
    • 价款和报酬
    • 履行期限
    • 地点和方式
    • 违约责任
    • 解决争议的方法
  • IT(系统集成)类合同的要素:
    • 项目名称
    • 标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 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领域和方式
    • 技术文档和资料的保密
    • 风险责任的承担
    •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方法
    • 验收标准和方法
    • 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 解决争议的方法
    • 名词术语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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