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abstract与final,static,private的共存关系

abstract:java中用于修饰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关键字

1.abstract修饰类时,表明这个类只能被继承;当使用abstract修饰方法时,表明这个方法必须由子类提供实现(即重写)。而final修饰类不能被继承,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因此final与abstract永远不能共存。

2.abstract不能修饰成员变量,不能用于修饰局部变量,即没有抽象变量,没有抽象成员变量等说法;abstract也不能修饰构造器,没有抽象构造器,抽象类中的构造器只能是普通的构造器。

3.static修饰一个方法时,表明这个方法属于类本身,即通过类就可以调用该方法,如果该方法被定义成抽象方法,则将导致通过该类来调用该方法时出现错误(调用一个没有方法体的方法)。因此static 和 abstract 不能同时修饰某个方法,即没有所谓的类抽象方法。

注意:static和abstract并不是绝对互斥的,static和abstract虽然不能同时修饰某个方法,但是可以同时修饰内部类

4.abstract关键字修饰的方法必须由子类继承重写才有意义,否则这个方法永远不会有方法体,因此abstract方法不能定义为private访问权限,即private和abstract不能同时修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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