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9数字论:什么是 Web3.0?Web3.0 有哪些特征?

Web3.0 将从开放、隐私和共建三个角度去颠覆 Web2.0 互联网,并打造一个由用户社区主导的去中心化世界,重构互联网流量价值范式。

开放、隐私、共建,Web3.0正从三个方向改造重构我们所熟知的互联网,即以核心互联网公司为节点的Web2.0。

不过,随着Web3.0 越来越多地被业界提及,什么是 Web3.0?Web3.0 有哪些特征?为什么我们需要 Web3.0?这些疑问也越来越成为困扰当代互联网人的三朵乌云,接下来我们将试着帮助大家驱散上述三朵乌云。

首先是开放。在Web1.0时代,互联网实现了任何人都可交易,交易是没有门槛的;在Web2.0时代,互联网又实现了任何人都可参与的壮举,用户生产内容合法化、社区化;而在Web3.0时代,互联网的开放性更进一步,用户行为不受第三方限制、互联网应用打破原有的所谓生态内、生态间的界限,应用之间具有高度的组合性和复合性,互联网实现了任何人都可创新。

其次是隐私。在Web2.0,虽然内容可以由每个网友所生产,但是我们所生产的所有数据都被存放在互联网巨头手中,不信你去点开《王者荣耀》的用户隐私协议看看,你只有数据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正因如此,所以在Web2.0时代我们经常能够看到隐私泄露的新闻。而Web3.0由区块链和跨链技术、去中心化身份、分布式存储、隐私计算等基础设施构成,在隐私层面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

因此 Web 2.0 的范式是:用户创造、平台所有、平台控制、平台分配。

对比 Web 1.0 和 2.0,不难看出,Web 1.0 虽然对用户不友好,将数字内容和数据的生产限定在了一个很小的范围,但符合“谁创造、谁拥有、谁受益”的市场经济基本原则。而 Web 2.0 从数字内容、或者数据的所有权和价值分配角度来看,是扭曲的,是不合理的,创造者的基本权利被剥夺,用户价值被随意汲取,这实际上是一种数字奴役制度。

这解释了为什么只有 Web 2.0 时代产生了若干超级巨头,因为这些平台实际上无偿占有了数千万甚至数亿用户所生产和创造的价值的很大一部分。

Web 3.0 的范式是:用户创造、用户所有、用户控制、协议分配。

其一是元宇宙。Web2 时代的互联网存在着明显的生态界限(这是由于中心化公司运作方式下的结果),一家互联网巨头控制住生态的核心准入,跨生态的应用是比较少的——例如在线支付工具跨生态的限制、重要互联网应用入口之间超链接的屏蔽。所谓的互联网应用,其实被限制在不同生态局域内的活动。

而 Web3 时代的元宇宙世界,Web2 时代的“鸿沟”和界限将被打破。例如,一个元宇宙中的主体,除了在 DeFi 市场从事经济活动,也可以持有现实世界的资产权益。也就是说,元宇宙中的资产,并不存在“虚拟世界”账户与“现实世界”账户系统之间的隔离,元宇宙将是“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融合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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