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定变量类型,声明后如果不做赋值,那么使用默认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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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指定变量类型,需要进行赋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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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使用var关键字,直接:=对变量进行赋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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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三种变量的声明形式的作用都是一样的,要么赋值可自动判断其类型,要么不赋值,指定变量类型,就这么两点。还需要注意的是,go的变量是如果被声明了,那么必须使用,不然会报错,如果不想使用可以加上_=varName,表示为已抛弃的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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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o的变量在已经被声明后,是不能使用:=再次赋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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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可以使用=为已声明的变量赋新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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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变量值没被使用,那么请加上以抛弃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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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o可以直接声明多个变量,通过函数可以返回多个返回值,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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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go可使用var关键字声明全局变量,但是:=这种方式是不能用在全局变量中的。:=只能用在函数体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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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像这样,这样做会报语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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