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法律常识17问

创业法律常识

1   一个人可以设立什么企业? 答: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或法人投资,注册资本最低10万)

2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答:可以,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将登记的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 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3   一人有限公司增加一个投资人就成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了吗? 答:不是的,如果要变成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要有内部决议、增资申请、新股东投资证明、验资证明等到工商局办理变更和增资手续。

4  两个人可以一起组建什么样的企业? 答: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5  合伙企业能用劳务作为出资吗?  答:可以,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6  有限责任公司谁负“有限责任”?  答: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7  有限责任公司是否也有“股份”一说? 答:一般投资人设立有限公司之间也常称“自己所有股份多少比例”。其实严格意义上股份一词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应的是“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取得的不是股票而是出资证明书。

8领到营业执照前公司可以试营业吗? 答:个人经营者都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并取得营业执照,方可营业,也就是说,经营者在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前,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9 中国公民可以和外国公民一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吗? 答:可以。《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因此我国公司对国籍没有要求,只要求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10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被全部认购,公司便成立吗? 答:不一定。股份公司成立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创立大会的举行须由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才能举行。认股人可以从公司利益和自身利益出发否定公司的成立。

11 招股说明书和股东认股书是一样的吗?答:不一样,招股说明书是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和将要设立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知道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规范性文件。招股说明书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认股书是股东认购股份以后签订的认股凭证要签名盖章。

 
 

12 总裁、董事长、CEO谁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答:《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总裁:一般在集团公司才使用的称呼,是集团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主_席。CEO非法律概念,在法律上指的就是经理或者总经理。

13 公司的财产包括投资人所有的财产吗? 答:不包括,部分股东可能为了公司能够更好的运用,可能在公司续存期间把自己的车借给公司用,甚至借款给公司,但是这些资产都不属于公司的财产。因为公司和股东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

14 股东可以委托律师参加股东大会吗? 答:可以。《公司法》:“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15 股东的汽车作为出资,还可以是个人所有吗? 答:不可以。《公司法》:“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因此股东以汽车(实务)出资时,已经经评估并通过验资转让所有权至公司,因此不再归个人所有。

16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金钱出资只占注册资金的30%,可以吗?答:可以。《公司法》:“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这里只提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受此条约束。

17 哪些人必须参加股东大会? 答: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来说,每一位股东都要参加股东大会,如果真有事无法参加,也应当委托他人代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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