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king in Java(整理笔记第一天)

第一章:对象导论

1.1 抽象过程

1)万物皆为对象。将对象设为奇特的变量,它可以存储数据,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要求他在自身上执行操作。

2)程序是对象的集合,它们通过发送信息来告知彼此所要做的。想要请求一个对象按,就必须对该对象发送一条消息。

3)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其他对象所构成的存储。可以通过创建包含现有对象的包的方式来创建新类型的对象。

4)每个对象都拥有其类型,每个对象都是某个类的一个实例。

5)某一特定类型的所有对象都可以接受同样的消息。

1.2 每个对象都有一个接口

    1、尽管我们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中实际上进行的是创建新的数据类型,所以一个类实际上就是一个数据类型,例如所有浮点型数字具有相同的特征和行为集合。

    2、面向对象方法并不是仅局限于构建仿真程序。

    3、一旦类被建立,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创建类的任意个对象那个,然后去操作他们,就像它们是存在于你的代求问解问题中的元素一样。

    4、接口确定了对某一特定对象所能发出的请求。但是,在程序中必须有满足这些请求的代码。这些代码与隐藏的数据一起构成了实现。

    5、然后调用new方法来创建该类型的新对象。

1.3 每个对象都提供服务

    1、将对象看作是服务提供者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它有助于提高对象的内聚性

    2、public,private,protected。

    3、protected关键字与private作用相当,差别仅在于继承的类可以访问protected成员,但不能访问private成员。

    4、Java还有一种默认的访问权限,当没有使用前面提到的任何访问指定词时,它将发挥作用。这种权限通常被称为包访问权限,因为在这种权限下,类可以访问在同一个包(库构件)中的其他类的成员,但是在包之外,这些成员如同指定了private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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