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资讯】欧洲通过《数字市场法》草案:最高可罚科技巨头20%年营收

  • 作者| 界面新闻
  • 来源| 安全内参
  • 发布时间|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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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1月23日,欧洲议会内部市场和消费者保护委员会通过了旨在限制互联网巨头的《数字市场法》(Digital Markets Act,简称DMA)的草案。

由于其规则严苛、涉及广泛,DMA被视为到目前为止全球最严格的科技监管立法尝试。观察家称,它或将彻底改变科技公司、特别是互联网巨头的运营方式。

DMA尚不会立刻生效,仍需获得今年12月议会全体会议的表决。如获通过,将于2022年上半年在法国担任欧洲理事会主席期间,开始由议会与欧盟政府进行进一步的谈判。

DMA最引人注意的创新在于,其主要针对被欧盟监管机构定义为“守门人”(gatekeeper)的互联网公司。它们通常具有举足轻重的行业地位,并经营着作为用户重要入口的“核心平台服务”。核心平台服务包括网络中间服务、搜索引擎、社交媒体、视频分享、操作系统、云计算和广告投放等。

DMA规定了成为“守门人”的具体条件。首先,公司需要在至少三个欧盟国家提供核心平台服务,每月至少有4500万终端用户,以及超过10000个商业用户。其次,在欧洲经济区(EEA)内的年营业额达到80亿欧元、市值达到800亿欧元。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欧盟委员会在向欧洲议会提交DMA的初步方案时,提出的“守门人”标准是,年营业额不低于65亿欧元、过去一年的市值不低于650亿欧元。可以看出,议会现在通过的草案将两个数额都分别进行了上调,也意味着“守门人”的标准比最开始设得更高了。

DMA还规定了被认定为“守门人”的公司在欧盟市场内“该做的”和“不该做的”行为,特别是设定了关于定向广告的新规定。

“守门人”公司将需要避免将不公平的条款施加给消费者和商业伙伴,在使用消费者数据时需要满足额外条件,需要复核《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规定。DMA还强调,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尤其不得为商业目的进行处理,如直接营销、特征分析和行为定向广告。

DMA还授权欧盟委员会在相关领域实施“补救措施”的权限,以期暂停“杀手式的收购”(killer acquisitions),并规定“守门人”公司有义务向欧盟通报任何有意向的集中收购。

DMA还提议,将建立一个“欧洲数字监管者高级别小组”(European High-Level Group of Digital Regulators”),以促进委员会和成员国在执法决定中的合作和协调。他们明确了国家竞争主管部门的作用,同时将数字市场管理的执法工作交由委员会负责。

如果“守门人”不遵守规则,欧盟委员会可以对其上一财政年度的全球总营业额处以“不低于4%、但不超过20%”的罚款。

来自欧洲人民党(EPP)的议员Andreas Schwab称,欧盟支持基于能力的竞争,但不希望大公司在没有任何改进的情况下越做越大,并以牺牲消费者的利益和欧洲经济为代价。今天很明显的是,仅靠竞争规则无法解决科技巨头带来的所有问题,也无法制衡他们通过从事不公平商业行为来制定规则的能力。DMA将向欧盟单一市场的所有消费者和企业发出一个强烈信号:规则是由共同立法者制定的,而不是私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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