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开源许可协议(转载)

GNU GPL(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只要软件中包含了遵循GPL协议的产品或代码,该软件就必须也遵循GPL许可协议且开源、免费,因此这个协议并不适合商用软件。遵循该协议的开源软件数量极其庞大,包括Linux系统在内的大多数的开源软件都是基于这个协议的。GPL开源许可协议最大的4个特点如下所示。
1. 复制自由:允许把软件复制到任何人的电脑中,并且不限制复制的数量。
2. 传播自由:允许软件以各种形式进行传播。
3. 收费传播:允许在各种媒介上出售该软件,但必须提前让买家知道这个软件是可以免费获得的;因此,一般来讲,开源软件都是通过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的形式来盈利的。
4. 修改自由:允许开发人员增加或删除软件的功能,但软件修改后必须依然基于GPL许可协议授权。

BSD(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伯克利软件发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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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协议 :用户可以使用、修改和重新发布遵循该许可的软件,并且可以将软件作为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前提是需要满足下面3个条件。
1: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包含源代码,则源代码必须继续遵循BSD许可协议。
2: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只有二进制程序,则需要在相关文档或版权文件中声明原始代码遵循了BSD协议。
3:不允许用原始软件的名字、作者名字或机构名称进行市场推广。

Apache

这里写图片描述
Apache许可证版本(Apache License Version)许可协议:在为开发人员提供版权及专利许可的同时,允许用户拥有修改代码及再发布的自由。该许可协议适用于商业软件,现在热门的Hadoop、Apache HTTP Server、MongoDB等项目都是基于该许可协议研发的,程序开发人员在开发遵循该协议的软件时,要严格遵守下面的4个条件。
1:该软件及其衍生品必须继续使用Apache许可协议。
2:如果修改了程序源代码,需要在文档中进行声明。
3:若软件是基于他人的源代码编写而成的,则需要保留原始代码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及其他原作者声明的内容信息。
4: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有声明文件,则需在此文件中标注Apache许可协议及其他许可协议。

MPL

(Mozilla Public License,Mozilla公共许可)许可协议:相较于GPL许可协议,MPL更加注重对开发者的源代码需求和收益之间的平衡。

MIT

MIT(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许可协议:目前限制最少的开源许可协议之一,只要程序的开发者在修改后的源代码中保留原作者的许可信息即可,因此普遍被商业软件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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