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调和的原理

色彩调和的原理: 

1、互补色平衡论 

从色彩视觉生理角度上讲,互补色的配合是调和的。因为人在视觉某一色时,总是欲求与此相对应的补色来取得生理的补充平衡。伊顿说:“眼睛对任何一种特定的色彩同时要求他的相对补色,如果这种补色还没有出现,那么眼睛会自动将它产生出来。正是靠这个事实的力量,色彩和谐的基本原则中包含了互补色的规律。”孟塞尔色彩调和论也是以部色理论为依据的,他认为若把构成画面的各种颜色全部混合(或放在回旋转盘上混合),如果产生第五级明度的灰色,那么,色彩配合是调和的。 

2、自然色彩秩序论 

由于人生活在自然中,来自自然色调的配合和连续性,成为人视觉色彩的习惯和审美经验。自然界景物的明暗、光影、强弱、冷暖、灰艳、色相登色彩的变化和相互关系都有一定的自然秩序即自然的规律。例如,光线照射在一个物体上,必然会产生高光、明部、明暗交界、暗不、反光、投影。物体的明暗和色彩变化是有秩序的、有节奏的、非常协调的,人们都会不知不觉地用自然界的色彩秩序去评判色彩艺术的优劣,因此,色彩的调和要求各种色彩必须建立一定秩序。色立体的色相系列、明度系列、纯度系列是按照一定秩序排列制作的,因此,在色立体中,任何直线的、圆的、椭圆的、螺旋形的......凡是有秩序的方向,所选择的配色都是调和的。 

3、配色明快论 

在视觉上,即不过分刺激,又不过分暧昧的配色才是调和的。配色的调和取决于是否明快。一般来讲,过分刺激或过分暧昧的配色都会使人产生一种不愉快的情绪。变化与统一是配色的基本法则。变化里面求统一,统一里面求变化,各种色彩相辅相成才能取得配色美。 

4、面积比例论 

歌德认为原色和间色的和谐面积比是, 

黄:橙:红:紫:蓝:绿=3:4:6:9:8:6 

孟塞尔认为:构成画面的各种色彩相混合,只有产生中性灰时才能取得色彩和谐。 色彩和谐与面积比同时与纯度有关,因为红(R5/10)与青绿(BG5/5)同等的面积在回旋转盘上旋转混合并不会得到明度为5的灰。显然是因为红的纯度高,而绿的纯度低之故。他认为只有把红色纯度降低或红的面积减为青绿的一半,才能取得和谐。 

总之,配色中较强的色要适当缩小面积,较弱的色要适当扩大面积,这是色彩面积均衡的一般法则。当然,色彩的面积均衡的取得是一种色彩静态美的方法,如果在一幅色彩构图中使用了与调和比例不同的配色,有意识地让一种色彩占支配地位,那么将取得各种富有感染力的配色效果。 

5、审美心理共鸣论 

能引起观者审美心理共鸣的配色是调和的。由于各个民族以至每个人的心理特点(如性别、年龄等)、心理变化(如欢乐、喜悦、悲哀等)和生存的社会条件(如文化、科学、艺术、教育、政治经济等)、自然环境的不同,表现在气质、性格、爱好、兴趣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是不尽相同的,在色彩方面各有偏爱。各个时代、各个地区、各个时期,人们对色彩的审美要求、审美理想也是不一样的。不同的色彩配合能形成富丽华贵、热烈兴奋、欢乐喜悦、文静典雅、含蓄沉静、朴素大方等不同的情调。当配色反映的情趣与人的思想情绪发生共鸣时,也就是当色彩配合的形式结构与人的心理形式结构相对应时,人们将不由自主地感受到色彩的和谐与愉悦,并强烈地产生色彩装饰的动机和占有欲。因此,进行色彩设计必须研究和熟悉不同消费对象的色彩喜好心理,分别情况,区别对待,做到有的放矢。 

6、合目的论 

合目的性的配色是调和的。配色必须考虑到用途(实用性)和目的(目的性)。例如:用于仪表、交通信号、路标的色彩要求醒目突出,对比强烈的异色相配是适用的。用于工作场所的色彩一般应选用柔和明亮的配色,要避免使用过分刺激、容易导致视觉疲劳降低工作效率的对比强烈的配色。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服装设计、商业设计、工作设计等,由于使用功能的区别,都对配色有特定的要求。 

猜你喜欢

转载自hypercube.iteye.com/blog/192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