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E第三章 面向对象 抽象类 abstract

3.5 抽象类

3.5.1 概念

  1. 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
  2. 抽象类除了不能实例化对象之外,类的其它功能依然存在,成员变量、成员方法和构造方法的访问方式和普通类一样。
  3. 用abstract修饰的类就是抽象类。如果某个类中包含有抽象方法,那么该类就必须定义成抽象类。

3.5.2 抽象方法:

  1. 抽象方法是一种特殊的方法:它只有声明,而没有具体的实现
  2. 抽象方法必须用abstract关键字进行修饰
  3. 抽象类可以有成员属性和非抽象的成员方法。
  4.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但可以有构造函数,因为抽象类中含有无具体实现的方法,所以不能用抽象类创建对象。
  5. 抽象类只能用作基类,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继承抽象类的非抽象类必须实现其中的所有抽象方法,而已实现方法的参数、返回值要和抽象类中的方法一样。否则,该类也必须声明为抽象类。
  6. 构造方法和静态方法不可以修饰为abstract

3.5.3 一般语法

/**
*
*/
public abstract class Animal {
    
      //抽象类

    private String name;
    
    public abstract void eat();  //抽象方法
    
    public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

抽象类,抽象方法,在软件开发过程中都是设计层面的概念。也就是说,设计人员会设计出抽象类,抽象方法,程序员都是来继承这些抽象类并覆盖抽象方法,实现具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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