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复制、更改移动类型MVT

移动类型是业务的关键

系统内有一套标准全面的移动类型,但是如果实际业务过程中发现标准不适合。可以新增。

比如:需要给某用户配置一个货物移动事务代码,含某移动类型

事务代码:OMJJ(后台--物料管理--库存管理和实际库存--移动类型--复制,更改移动类型)

建议不要修改系统标准的移动类型,而是copy标准的移动类型,再修改复制的版本为需要的(复制时配全,及正向与反向都配置全面):

1、复制标准的MVT所有条目,进一步修改(命名以Z开头):

2、修改短文本(建议修改中英文两种):

3、修改事务代码(例如需要新建的移动类型只能在事务代码MB11中可以使用,则需要删除其他事务代码)

4、修改帮助文本(即F4查看到的提示信息):

5、修改字段选择(哪些字段隐藏、必输等):

6、科目分组:该部分内容与自动过账有关。

 

7、回转/后续移动类型(定义Z01的冲销):

8、配置移动原因(可配置多个原因,之后做业务时可以选择并移动原因):

8.1、题外补充:可以结合上述选择业务时的移动原因是否必输、以及显示内容:

后台--物料管理--库存管理和实际库存--移动类型--记录货物移动原因

 

 

正向配置完毕,开始配置反向:

其他类似,回转/后续移动类型对应Z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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