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过年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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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日下午1点30左右,一辆马自达车牌号苏MF**Q的车,在没有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上和我(电动三轮车)发生了刮蹭事件。他车速超过30,超车没按喇叭,在道路中央发生刮蹭事件。他本着他亏了的想法让我修车,我本着他违法的想法,不修车。我的后视镜碎了,她俩打电话叫人来看看情况,我不愿意和他们发生争执,就打电话报了警。

然后来了个肇事车主的亲戚(算不上地头蛇,只能称他为二流子),问我家哪里的,我本着如果认识正好过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了,他和我姨父很熟,然后我姨夫说给他修车,撤销报警。

中间事情我发现这些人真的有问题,我太善良单纯了,我都*****了,我打电话报警时,说出了他的违法行为,他在讲述事情的时候,把我说得违法行为(超速,超车不按喇叭,我感觉我电三轮和行人差不多)全都说成自己没违法,而且,他说我蹭的他,我感觉他蹭的我,他们人多我不愿和他们争辩,然后我争辩说他们违法,他们说你是电三轮你就不用赔了是吧,不管超速不超速,你蹭了我的车,就该赔。不可理喻。我不用和他们争辩,回到家我发现还是我哥的办法多,特别是应对这种人。

按我自己的话,我陪他们刚到底。这件事情还是他们违法了,我还修车(虽然是我姨父给他修)。

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我深思:他没安装行车记录仪,怎么判定他超速(我的车速30,他超我的车肯定超速),按没按喇叭怎么判定(我是没听见),他说我蹭的他,我说他蹭的我,怎么判定?我不喜欢吵架,而且我占理,不然我也不可能报警。我三轮车被汽车蹭了,我一点碰瓷的想法都没有,没想到他们让我修车。这件事我就不应该自己处理,如果想自己处理,就不该告诉他们我是谁,免得私了。我后来想想不该自己处理,报警是没错,只不过不适合现在,因为过年,所以警察两个小时还没出发。然后我消警了。我应该遇到事情多听听别人的意见,多听听别人的意见总归是没错的。而且我的语言表达能力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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