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金所-孙明达:金融科技的核心是风险控制

金融科技(FinTech)一词为英文 Financial Technology 合并后的缩写。早在2016 年,全球金融治理的牵头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了《金融科技的描述与分析框架报告》,第一次在国际组织层面对金融科技做出了初步定义,即金融科技是指通过技术手段推动金融创新,形成对金融市场、机构及金融服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模式、技术应用以及流程和产品。融金所创始人孙明达认为,这是金融科技第一次在全球定义。

金融科技

日前,融金所-孙明达就中国金融科技的现状与发展问题接受了多家媒体记者的专访,他表示,首先关于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我们要在法律和一行三会的制度及监管之下进行合规的操作及风险提示。

融金所-孙明达表示,关于金融科技目前有两点共识:第一,金融科技其本质是金融;第二,金融的核心是风险控制,金融科技具有金融业共有的风险特性,尤其是具有系统性和传导性。融金所-孙明达表示,因此,产品管理风险主要在于三方面内容:一是要尽量减少风险发生;二是尽量隔断风险传导;三是及时化解发生的风险。金融科技行业的产品,一定要基于互联网属性、金融属性两者出发设计,建议金融科技产品定位在小而美的领域去开发,件均小,风险可控,如汽车抵押贷、互联网保险等。

融金所-孙明达表示,网络基于互联网的属性,它是相对无界、开放的空间,因此平台要加强本身互联网技术的投入及网络安全的投入。融金所董事长孙明达表示,并根据监管政策的要求,定期对金融科技平台进行压力测试,在系统稳定性、网络欺诈、防黑客攻击、数据保全等方面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体系,让平台可以应对一定级别的考验。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引入电子签章、网上银行双验证、支付短信提醒等工具,提升用户体验同时增加互联网安全,降低金融科技平台的网络风险。

融金所-孙明达表示,道德风险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关键在于人心,金融科技行业发展至今,现阶段褒贬不一,很大一部分的风险爆发就是平台操盘手的个人道德风险,因此我建议行业在用人方面首选品德高尚的人员及有风险意识的人员,并用法律工具进行制约,并定期通过财务审计、合规审核等工具做检视,要防患于未然,在赋予管理者权益的同时,多多加强行为的制约和提醒,避免走偏。孙明达表示,另一方面,通过良好的团队激励机制,让平台管理人员可以得到社会定位的尊重,一起与企业共成长,使企业平台在合法、安全、公平的轨道上运行,使投资者、经营者以及消费者都成为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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