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 设计规范

下面来介绍数据库模型设计之第一范式、第二范式、第三范式

数据库范式一般满足第三范式足矣

(1)第一范式(无重复的列) 
定义: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原子数据项,而不能是集合,数组,记录等非原子数据项。
如果实体中的某个属性有多个值时,必须拆分为不同的属性 

通俗理解:一个字段只存储一项信息 

For Example:

班级:高三年1班,应改为2个字段,一个年级、一个班级,才满足第一范式 

不符合第一范式:
学号姓名班级
0001小红 高三年1班

应改为

学号姓名年级班级
0001小红 高三年1班

(2)第二范式(属性完全依赖于主键) 
定义:满足第一范式前提,当存在多个主键的时候,才会发生不符合第二范式的情况。
比如有两个主键,不能存在这样的属性,它只依赖于其中一个主键,这就是不符合第二范式 

通俗理解:任意一个字段都只依赖表中的同一个字段 

For Example:

学生借书表,不满足第二范式
学生证名称 学生证号 学生证办理时间 借书证名称 借书证号 借书证办理时间

应改为 

1.学生证表:
学生证 学生证号 学生证办理时间

2.借书证表:
借书证 借书证号 借书证把你拉时间

(3)第三范式(属性不能传递依赖于主属性) 
定义:满足第二范式前提,如果某一属性依赖于其他非主键属性,而其他非主键属性又依赖于主键,那么这个属性就是间接依赖于主键,这被称作传递依赖于主属性。 

通俗理解:一张表最多只存2层同类型信息 

For Example:

爸爸资料表,不满足第三范式
爸爸儿子 女儿女儿的小熊女儿的海绵宝宝

应改为 

1.爸爸信息表:
爸爸儿子女儿

2.女儿信息表:
女儿女儿的小熊 女儿的海绵宝宝

总结:在业务设计、数据拆分时,会使用到数据库范式,尽可能在业务设计的时候就要遵守范式,请大家自行根据需求设计数据库表。

来源:http://blog.csdn.net/flying_ants/article/details/2335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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