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销毁对象:通过私有构造器强化不可实例化的能力
package effective.yk04;
/**
* @author Yoko
* 《Effective Java》第二版:
* 创建和销毁对象
* 第四条:通过私有构造器强化不可实例化的能力
* 在实际开发过程中,会编写和使用很多的工具类,而这类类不希望被实例化。在企图将类做成抽象类来强制该类不可实例化的做法是不可行的。
* 在缺少显式构造器的情况下,编译器会自动提供一个公有的、无参的缺省构造器。因此只要这个类中包含私有构造器,就不能被实例化了。
* 但是该类不能被继承。
*/
public class Animal {
private Animal(){
}
}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