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三大特征的继承

继承:

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具有与父类相同的属性、相同的行为。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的非私有的属性和行为。(是指在现有类的基础上定义一个新的类,现有类称为父类,新的类称为子类)

继承的作用:子类会自动拥有父类的可继承的内容

继承的好处:

  1. 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2. 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是多态的前提

继承的特点:

  1. Java只支持单继承
  2. 一个类可以有多个子类
  3. Java支持多层继承

父类不可被继承的内容:

1、被private修饰的

2、构造方法不能继承

通过getter/setter方法访问父类的private成员变量


抽象类:

父类中的方法,被它的子类们重写,子类各自的实现都不尽相同。那么父类的方法声明和方法主体,只有声明还有意思,而方法主体则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我们把没有方法主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Java语法规定,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就是抽象类。

抽象类可以没有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是抽象类


注意事项:


1.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如果创建,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

          理解:假设创建了抽象类的对象,调用抽象的方法,而抽象方法没有具体的方法体,没有意义。

2.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的。

           理解: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有默认的super(),需要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3.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理解:未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目的就是不想让调用者创建该类对象,通常用于某些特殊的类结构设计

4.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的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类。

            理解:假设不重写所有的抽象方法,则类中可能包含抽象方法。那么创建对象后,调用抽象的方法,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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