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更合理的面试方案

我是个“个性鲜明”的人,我指的是做事风格,并非社交性格。有个成语可以一定程度上形容我——愤世妒俗。我讨厌一些传统制度,主要有:统考制,传统婚俗,传统面试。
毫无疑问与制度对抗的人基本都没有好下场,我也一样。
暂且不讨论我在面对统考制和传统婚俗时的做法。
传统的程序员面试,一般分为三阶段:面技术,面管理,面人品。
我总觉得面试和统考很像,我指的是,两者在筛选人才上都同样极具盲目性。
有三个问题我想问问用人单位或教育部:
所有人都一样吗?并不是。
所有人都将一样吗?也并不是。
所有人都应该一样吗?当然也不是。
那为何总想用同样的标准,来试图选拔出各式各样的人才?
因为笨,因为用人单位和教育部想不出更好的选拔方式,大愚若智的以为:千人千面,针对每个人都定制考核方法成本太大,不切实际,统考已经是不公平中的最公平。
唉…笨还笨的有理!?
还是得让我来教教这帮蠢货,关于高考制度该怎么改我12年前就回答过了,这次我只教企业该怎么选拔人才。
正文开始:
首先传统面试三阶段不能直接废弃,但是要加一种阶段作为补充,“面实力”——先工作,后入职。
当传统面试结束时,若用人单位评估的薪酬与求职者期望的待遇难以调和。
此时,可考虑进入“面实力”阶段。
将期望合作的一方视为劣势方,另一方视为优势方。“面实力”的实施要点为:
1. 优势方向劣势方提供实力考察机会——双方进行一次实际意义上的短期合作;
2. 劣势方向优势方提供经济损失担保——用于补偿优势方在这一阶段产生的经济损失;
3. 短期考察结束后若双方都很满意,则再次协商入职待遇,签订入职合同,同时优势方基于合同待遇,补贴并退回劣势方的经济担保;
4. 实施前双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协议,协议内容本着协商自愿的原则。

举例:小明传统面试阶段未得到企业认可,企业认为小明值月薪1W,小明则认为自己能值月薪2W,双方协商同意“面实力”,担保协议为:小明以月薪5K到企业先工作一个月,若结束后企业对小明的能力表示青睐,则企业退还5K,并以薪资不低于1.8W且不高于2.2W与小明签订合同,同时基于此对小明的考察期薪资进行补偿;若结束后企业依然不认可小明的能力,则支付5K考察期薪资,面试结束。

“面实力”至少能带来的一个好处是,因为薪资是基于员工实力评估的,所以薪资可以透明化,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在公司的实力等级和薪酬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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