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Linux内核模块之二(内核模块程序结构)

4.2 Linux内核模块程序结构

一个Linux内核模块主要由如下几个部分组成。

(1)模块加载函数

当通过insmodmodprobe命令加载内核模块时,模块的加载函数会自动被内核执行,完成本模块的相关初始化工作。

(2)模块卸载函数

当通过rmmod命令卸载某模块时,模块的卸载函数会自动被内核执行,完成与模块加载函数相反的功能。

(3)模块许可证声明

许可证(LICENSE)声明描述内核模块的许可权限,如果不声明LICENSE,模块被加载时,将收到内核被污染(Kernel Tainted)的警告。

在Linux内核模块领域,可接受的LICENSE包括“GPL”、“GPL v2”、“GPL and additional rights”、“Dual BSD/GPL”、“Dual MPL/GPL”和“Proprietary”(关于模块是否可以采用非GPL许可权,如“Proprietary”,这个在学术界和法律界都有争议)。

大多数情况下,内核模块应遵循GPL兼容许可权。Linux内核模块最常见的是以MODULE_LICENSE(“GPL v2”)语句声明模块采用GPL v2。

(4)模块参数(可选)module_param(参数名,参数类型,参数读/写权限)

模块参数是模块被加载的时候可以传递给它的值,它本身对应模块内部的全局变量。

(5)模块导出符号(可选)EXPORT_SYMBOL(name);/EXPORT_SYMBOL_GPL(name);_GPL版本的宏定义只能使符号对GPL许可的模块可用

内核模块可以导出的符号(symbol,对应于函数或变量),若导出,其他模块则可以使用本模块中的变量或函数。

(6)模块作者等信息声明(可选)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xiezhi123456/article/details/80309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