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恶

此谈对解决香港事件并无益处,只是借此思考所谓的“恶”以及“恶之源”。也许,更清楚地认识恶,才能知道如何与恶相处。

恶,恐怕大多数人平常都不会关注,只有在爆发了不可理解的事件,才会关注到它。然而,恶,无时不刻不隐藏在阳光底下。

若你认为别人恶,那只是说明,你比别人幸运罢了。这个观点基于这样的想法:给定相同的条件,大多数人将活出近似相同的结果。少数人可能为修养所约束,勒紧裤带过日子,但对于仅受过极少教育的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成立。

可以给“恶”下个基本的定义:

恶,是触犯了公众利益,以及法律保护之下的个人利益的行为。恶人,则是恶的附体。这里的利益,指义广泛,可以指一个人的财产、清白、名誉、生命等。

定义是不太可靠的。每下一个较为精确的定义时,总有一种恶行,会刷新其边界;而定义含糊的恶,于事无补。

即使是这个基本定义,也有很多含糊之处。何为公众利益 ?法律保护的是谁的利益 ?恶,是可以超越和操纵法律的;而这种恶,往往藏匿于极深处,非众人所能观之。

恶的形式和内容多种多样,去阅读下名目繁多的罪行就略知一二了。不妨讨论恶之源。

恶的产生,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因此,我不认同性本恶之说。我觉得,恶是后天而成。

恶源之一是放纵。无论是富有还是贫穷,放纵都是恶的源头之一。富有的家庭,孩子无人照看,不知粮米的可贵,肆意挥霍中,逐渐形成对人、对生命的漠视,只觉他人它物皆为己之玩物;贫穷的家庭,孩子无所事事,缺乏管束,很容易为外物所影响,做出不可容忍的事情。最严重的恶,产生于对生命的漠视,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恶源之二是阴影。也许出生时有快乐的时光,可是随着年岁的增长,家庭的不和,外界的嘲笑,儿时的阴影,造成内心的压抑,无法释放。一旦压抑超过某种限度,就会如火山喷发之势,做出各种不可理解的事情来。

恶源之三是未受教。做人最可贵的一点,不是知道该做什么,而是知道什么不该做。未受教育的人,对不该为之事缺乏认知,往往容易超越边界而不自知,莽撞行事,做出悔恨不已的事情来。

恶源之四是执念。 即使一个人受过很好的教育,也会受困于强烈的执念。执念会让人丧失自制力,做出疯狂的事情来。

恶源之五是不和。由于不同的成长经历和背景,人与人之间必然存在着观念、立场上的分歧,在竞争的诱发因素下,摩擦不断,矛盾激化,不择手段,要置对方于死地。

恶源之六是习俗。大多数习俗是中性的,然而,有些习俗是含恶的。正如某句话所说:社会中的每个正常人,都为恶贡献了一份力量。恶往往从阴暗处的压抑中慢慢滋生、发芽、生长,—— 又是什么导致了压抑呢 ?正是社会里的各种不合理的制度、舆论、孤立、无意识活动、竞争、经济压力等,共同为恶培育了很好的土壤。善是如何生长的,恶亦将如何生长。

恶,是一种生命体,亦是一个孩子。 或许我们孤身无法对抗恶,但愿至少有勇气凝视恶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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