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义与实现一个类的成员函数的回调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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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使用成员函数,直接使用普通C函数,为了实现在C函数中可以访问类的成员变量,可以使用友元操作符(friend),在C++中将该C函数说明为类的友元即可。这种处理机制与普通的C编程中使用回调函数一样。  
   
  2).   使用静态成员函数,静态成员函数不使用this指针作为隐含参数,这样就可以作为回调函数了。静态成员函数具有两大特点:其一,可以在没有类实例的情况下使用;其二,只能访问静态成员变量和静态成员函数,不能访问非静态成员变量和非静态成员函数。由于在C++中使用类成员函数作为回调函数的目的就是为了访问所有的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如果作不到这一点将不具有实际意义。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就是使用一个静态类指针作为类成员,通过在类创建时初始化该静态指针,如pThis=this,然后在回调函数中通过该静态指针就可以访问所有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了。这种处理办法适用于只有一个类实例的情况,因为多个类实例将共享静态类成员和静态成员函数,这就导致静态指针指向最后创建的类实例。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可以使用回调函数的一个参数来传递this指针,从而实现数据成员共享。这种方法稍稍麻烦,这里就不再赘述。
举例: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callBackFun(void){}; //因为callBackFun默认有一个const Test* 的指针
};
typedef void (*FPtr)(void);
//typedef   void   (*PFV)();是一个类型定义,定义了一种函数指针,这种指针指向的函数不待参数,无返回类型。  
//typedef   struct   bt{int   i; int   j; }BT;  BT   *tt;
//其中,BT代替了struct   bt   *tt;这就是typedef的用法
void Fun(FPtr ptr)
{
    ptr();
}
void main(void)
{
    Fun(Test::callBackF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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