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系统、工具、接口类代码,建议用 GPL 类许可证

应该选择哪个许可证作为自己开源软件的协议,一直困扰很多开发者和公司。现在有律师给出了观点非常鲜明、结论非常确切的答案。

10 月 17 日“有你有我开源节”开源法律布道公益论坛上,Ladas&Parry 律所律师、中国首席代表王东芳律师表示,如果是系统类、工具类、或接口类的代码,选择 GPL 类许可证(包括 GPL、LGPL、AGPL)往往是很明智的,可以团结更多开发人员一起把软件代码修改得更优质。

王东芳当天的议题是《开源许可证选择——从鸿蒙 OS 谈起》。鸿蒙 OS 内核用 BSD-3-Clause 协议开源,其他组件大多选用 Apache 2.0。王东芳认为,如果华为更激进一些,使用 GPL 类的许可证可能会帮助鸿蒙获得更多全球开发人员的支持。

在王东芳看来,Linux 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功,一方面是因为它是最早期的优质代码,另一方面,GPL 许可证或许也起到更大的作用,“GPL 类许可证控制力非常强,只有在这样的许可证下,才能把大家通用的系统做得这么好。”

谈及目前企业开源项目的许可证选择,王东芳透露,她接触到的许多企业都在讲开源,尤其是今年,收到的企业咨询比以往 5 年加起来都多。其间王东芳还感受到了企业内部对 GPL 的恐惧心态,企业担心 GPL 会把自研代码传染。

事实上,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即便使用 GPL,也可通过一些方式规避传染。王东芳介绍,GPL 允许在使用 GPL 许可证的软件基础上做封装,还可以通过标准接口调用,或者使用动态链接把程序的模块相互划分开来,形成独立的文件,以区分代码,“希望企业能形成一种风气,不要谈到 GPL 就色变,如果觉得自己特别核心的代码需要和 GPL 许可证下的代码区分开来,可以咨询开源或法律专家寻找解决办法,而不是一昧排斥 GP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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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www.oschina.net/news/119440/why-use-the-g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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